导言
1. 根据人权理事会第5/1号决议设立的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于2015年11月2日至13日举行第二十三届会议。在2015年11月11日举行的第15次会议上对圣基茨和尼维斯进行了审议。圣基茨和尼维斯代表团由外交部常任秘书长Kaye Bass先生任团长。在2015年11月13日举行的第18次会议上,工作组通过了关于圣基茨和尼维斯的报告。
2. 为了便于对圣基茨和尼维斯的审议,人权理事会于2015年1月13日选举加蓬、墨西哥和沙特阿拉伯组成报告员小组(三国小组)。
3. 根据第5/1号决议附件第15段和理事会第16/21号决议附件第5段,印发了以下文件,用于对圣基茨和尼维斯的审议工作:
根据第15 (a)段提交的国家报告/准备的书面陈述(A/HRC/WG.6/23/ KNA/1);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根据第15 (b)段汇编的资料(A/HRC/WG.6/23/ KNA/2);
人权高专办根据第15 (c)段编写的材料概述(A/HRC/WG.6/23/KNA/3)。
4. 肯尼亚,列支敦士登,墨西哥,西班牙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事先准备的问题单已由三国小组转交圣基茨和尼维斯。这些问题可在普遍定期审议外部网上查阅。
一.审议情况纪要
A.接受审议国家的陈述
5. 圣基茨和尼维斯代表团重申该国政府致力于普遍定期审议。它强调,虽然圣基茨和尼维斯兢勉落实与工作组共享的第一次审议期间所接受的建议,但有必要深刻认识其所面临的挑战。这主要归因于它无力全面落实这些建议,尽管认可这些建议的价值。
6. 圣基茨和尼维斯是一个小型但高度开放的中等收入经济体。世界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曾导致国家汇款收入减少,促使外商直接投资呈现低迷状况,圣基茨和尼维斯在此形势下继续承受重大的脆弱性。此外,经济正在经历一个额外的挑战,即,时至2013年,公共部门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比率非常高,近200%。
7. 代表团称,政府已设计了一个可靠的宏观经济框架并实施了旨在减少债务、创造持续经济增长条件、提高水准生活和扶贫的严格财政措施。但是并没有减少社会保障拨款。其根本目的是使更多人脱贫,让他们有机会为国家的发展努力作出更大的贡献。
8. 代表团希望,落实建议的延迟不应被解释为缺乏兴趣和意志,而是因为重要资源严重缺乏。自上一次审议以来,旨在提高国民生活水平的国内发展已经增加。
9. 应指出,自上一次审议以来,圣基茨和尼维斯已于2015年2月16日举行大选,迎来了新一轮政府。新总督,塔普利西顿先生在就职发言中概述了新建政府的关注焦点。他重申,该国尽管领导层交替,但对人权承诺始终不渝。
10. 代表团随后提供了已成功实施的多项计划,项目和方案的信息。
11. 代表团指出,圣基茨和尼维斯在第一次审议后几个月,卫生部,社会服务,社区发展,文化和性别事务与世界银行,联合国儿童基金(UNICEF)与联合国促进性别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署(妇女署)进行合作,就“国家社会保障战略”,“行动计划”和“督导与评估框架”开展全国协商。
12. 代表团强调指出,从长远来看,人们设想,“战略”,除其他外,将为民众创建持续的普遍社会保障覆盖系统,使人们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更加自给自足和更能防止长期贫穷。这个“战略”于2012年3月由内阁批准,正在得到落实。
13. 关于儿童的状况,圣基茨和尼维斯政府很高兴地报告,在儿童基金会的帮助下,已由卫生,社会服务,社区发展,文化和性别事务部与一名顾问签订合同,审查《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议定书》和《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任择议定书》并就加入这些文书提出建议。该国迟迟未能加入这两项任择议定书主要由于是顾问的调查结果,顾问发现一些现有的国内立法与调查结果相悖。经确定,只有国防军法案的一些条款被修改或某些部分废除,政府才可能加入任择议定书。顾问的报告将提交给联邦部长内阁审查和批准以支持加入任择议定书。有人提出,于2016年第一季度完成这个过程。
14. 该代表团汇报了《国家儿童保护议定书和行动计划》的制定,该计划将作为一个实用工具,协助虐待儿童的预防,报告和管理,而《行动计划》将为《议定书》的实施制定利益相关者培训和外联方案。代表团还强调开展了公众咨询,通过了新的儿童保护立法。该代表团还指出,通过由教育部起草的儿童友好学校政策和积极举止管理策略,已经取得一些进展。
15. 据报道,2014年《家庭暴力法》已将性暴力,强奸和乱伦划为严重罪行,规定向家庭暴力受害者,包括受害者的亲属,提供更大保护,确立对肇事者施加应有的惩罚。性别事务部从泛美卫生组织获得技术援助,已能够起草一份家庭暴力议定书,力图概述在识别,报告和处理家庭暴力情况方面每一个州和非政府合作伙伴的责任和职能。
16. 代表团表示,虽然《宪法》没有明确禁止基于性倾向或性认同的歧视,虽然尚未起草雷同的国内法,但圣基茨和尼维斯的法律并没有基于性倾向或性认同的正式或主动的歧视。代表团称,不存在禁止基于性取向或性认同歧视的法律,政府已明确表示未收到任何基于性取向或性认同的暴力或歧视的举报。
17. 代表团指出,该国的社会性别评估突出了在建筑贸易方案中的妇女,该方案主要旨在为妇女配备资源,以获得更丰厚的职业,并消除性别定型观念
18. 关于死刑,代表团指出,根据《圣基茨和尼维斯宪法》第4 (1)条,不得故意剥夺人的生命,但执行由法院裁定的叛国或谋杀刑事罪行的判决除外,在这方面,没有因叛国罪施行死刑的相关法律。
19. 代表团称,与谋杀案件相关法律是《侵害人身罪法》,执行死刑的条款被认为是违宪的。死刑判决的硬性规定遭到质疑,被认为是与《宪法》相违背的。1993年枢密院在Pratt and Morgan诉牙买加总检察长(1993) 43 WIR 340:(1994) A.C.1案中作了开创性的裁决,最终确立延迟执行被定罪囚犯的死刑很可能触犯关于有辱人格或不人道待遇的宪法规定,不对任何此类判刑后囚禁五年的罪犯执行死刑。
20. 该代表团强调,圣基茨和尼维斯已好几年没有判处死刑,在过去30年中仅处死三人,在近7年中未处死一人,这是其实是非常罕见的。
21. 圣基茨和尼维斯自第一次普遍定期审议以来没有实施死刑,将此类判决仅用于“最坏最坏的”案情。事实上,四人通过上诉程序,使其判决减为无期徒刑或撤销判决。最近的统计数据表明,该国的犯罪率在下降,显然,虽然罪大恶极的罪行仍然是一个问题,近年来被判处死刑的人数也有下降的趋势,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个人留在死牢房。
22. 圣基茨和尼维斯代表团再次要求能获得修改监狱政策的技术和其他资源,为监狱官员开展连贯经常的能力建设方案。继第一次普遍定期审议以来,议会通过了2014年《警察投诉法》,该法受理,调查和确定公众对国家警察的投诉及相关问题,授权成立一个独立机构――警方投诉委员会――和警察部队内的投诉单位。
23. 该代表团强调,2015年七月,警方公布了其“犯罪行动计划”以提高公众安全。它提到了一些成就,并表示该计划一直在运作中。
24. 关于国家向联合国条约机构报告的问题,圣基茨和尼维斯高兴地报告,它已提交了2012年关于《儿童权利公约》的报告。
25. 代表团指出,正在审查整个刑事司法系统,若干减少积案的建议已获得批准。政府有意在短期内建立一个额外的刑事法院并为法官提供更好的法律支持人员。
26. 该代表团还称,该国正在巩固越来越多人需要的教育体系。它确认,教育部在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提供技术援助下正在进行磋商,以制定一项教育部门战略文件。
27. 圣基茨和尼维斯继续采取措施杜绝体罚,教育部已通过一项有效儿童基金会儿童友好学校框架,并将该框架纳入教育部门的战略文件之内。此外,已草拟了操行政策,将提交内阁通过。该政策禁止使用体罚作为一种手段来管教就读于公共学习机构的儿童。
28. 新政治行政与民间社会协商,承诺将政府和全体公民,包括民间社会之间国是协商进程制度化。在前一个月,邀请民间社会代表参加一年一度全国经济协商会议。
29. 对于前面提到的建议,圣基茨和尼维斯提出了一些意见。关于用符合国际标准的新监狱替代巴斯特尔设施的问题,政府非常关注关押囚犯的适当住房,代表团评论说资金是最大的挑战。
30. 关于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的问题,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协助下,已开始情景分析以确定国家是否已准备就绪通过这项公约,这将被用来绘制行动计划,辅以供议会批准《公约》的建议。
B.互动对话与接受审议国家的回应
31. 在互动对话中,48个代表团发了言。对话期间提出的建议见本报告第二部分。
32. 巴巴多斯注意到,该国着重于减贫,与联合国机构密切合作以加强社会救助,改善教育和卫生保健,并鼓励继续加强国内立法,以建立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改革。巴巴多斯还注意到,为解决暴力侵害妇女和女孩和旨在工作场所贯彻男女平等法律,在警察部队内部设立了一个受害者专门股。巴巴多斯鼓励在制定保护工人的准则方面继续与国际劳工组织合作。
33. 巴西注意到,根据其在第一次审议期间提出的建议,设立了受害者专门股和通过2014年《家庭暴力法》。巴西鼓励制定了国家性别政策。巴西承认该国努力加强儿童保护系统并鼓励禁止体罚。巴西注意到为改善教育采取的举措,并鼓励为促进性别平等和包容性教育采取的额外措施。巴西鼓励该国提高公众意识,旨在促进对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和两性人的不歧视。
34. 加拿大称赞圣基茨和尼维斯为减少家庭暴力继续努力,包括通过2014年《家庭暴力法》,其中除其他规定外,包括对受害者的经济救济。加拿大欢迎努力在这方面采取的几项立法,扩大了对圣基茨和尼维斯儿童的保护和权利。
35. 智利称赞,努力在人权领域通过了一系列法律,如涉及家庭暴力的法律和《未成年人司法》,取得了进展。智利强调制定了《社会保护战略》及其《行动计划》,其目的是培训,赋权和引导最弱势家庭。智利承认其有限的资源可用性,需要依靠国际组织和国际社会的支持,智利鼓励圣基茨和尼维斯致力于这样的努力。
36. 哥伦比亚强调圣基茨和尼维斯承诺进一步实施其第一次普遍定期审议周期接受的建议。
37. 哥斯达黎加强调,保障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宪法条款,积极努力培训警察和护士,为赋权妇女权力进行磋商。但应注意,刑事司法处理方面的延误,向儿童权利委员会、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提交报告方面的延误。它强调,关于性别平等的国家政策似乎是迫切的。
38. 古巴指出,即使在经济和金融减速时期,圣基茨和尼维斯政府一直努力,稳步改善公民的生活质量,加强实施社会项目和方案。古巴强调该国通过了关于儿童保护的立法,建材激励方案,医疗保健国家计划和增加了社会保障养老金。
39. 英国仍然关注,举报的帮派活动及其相关问题严重,其中包括枪支犯罪和谋杀,英国鼓励该国政府继续为青年人提供可行的就业机会和替代出路。英国还鼓励该国政府审查刑事司法程序;确保残疾人充分平等享有所有人权;签署《儿童权利公约》前两个任择议定书;促进容忍文化,并采取具体的国内行动来结束一切歧视,包括基于性别的歧视和对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人的歧视。
40. 吉布提满意地注意到,为促进和加强人权采取的措施,特别通过了减贫战略。
41. 厄瓜多尔赞赏社会发展和消除贫困方案和2013年至2017年的《社会保护战略》。它强调,根据国际人权标准,在《未成年人司法》中修改了“未成年人”定义,以便为18岁以下者提供适当保护。并强调创建了允许访问Internet的教育网。
42. 爱沙尼亚鼓励该国继续加强与民间社会的合作。它感到遗憾的是,该国仍然不是大多数人权文书的缔约国,实施前一次审议的建议进展不大。爱沙尼亚呼吁该国政府将诽谤合法化,并在民法典中纳入诽谤的规定。爱沙尼亚请该国政府制定国家性别政策。爱沙尼亚积极指出其努力加强儿童保护系统。
43. 法国感谢圣基茨和尼维斯介绍了国家报告。
44. 格鲁吉亚赞扬圣基茨和尼维斯的减贫努力,并欢迎建立了旨在通过奖学金和助学金帮助弱势学生的国家教育基金会。
45. 德国赞扬圣基茨和尼维斯努力改善人权状况,包括努力减贫,在教育和康复领域支持儿童和青少年。德国关注杀人率较高,欢迎为解决这一问题采取的步骤。
46. 加纳称赞圣基茨和尼维斯批准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并鼓励批准《规约的坎帕拉修正案》。尽管上一次审议提出了相关建议,但圣基茨和尼维斯尚未批准大多数国际人权条约。
47. 危地马拉欢迎通过了2013年至2017年《国家社会保障战略》。危地马拉同人权高专办分区域办事处都认为。重要的是,该国应该建立符合关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地位的原则(《巴黎原则》)的国家人权机构。它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都关注尚未通过关于信息自由的法律,污名与诽谤被认为是犯罪。它强调重要的是要建立为难民提供保护的国家法律框架。
48. 海地感谢圣基茨和尼维斯的综合大量的国家报告。
49. 印度尼西亚赞赏该国继续参与普遍定期审议过程。印度尼西亚指出,圣基茨和尼维斯侧重于人民生活的整体质量,并支持减贫政策,同时认为,各国应审查其人权政策,以期建立强有力的国家人权机制。它还指出,该国通过了有关教育和政策的白皮书。
50. 爱尔兰称赞圣基茨和尼维斯为解决家庭暴力采取的积极步骤,但仍然关注,法律没有包括婚内强奸。爱尔兰敦促圣基茨和尼维斯将婚内强奸入刑,建立和维持家庭暴力受害者庇护所;将诽谤和诋毁合法化,规定信息自由;采取具体步骤废除死刑,将暂停死刑制度化。爱尔兰仍然关注,举报表明存在因性取向而遭受歧视与暴力的情况。
51. 牙买加注意到,该国采取了一些举措增进社会保障及减贫,保护儿童。赋权妇女、年轻人和老年人。它还注意到,建立了混合性别的少年康复设施,并在小学阶段实行单性别教育。牙买加期待听到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它赞扬将乳腺癌治疗列入全国保健方案和警察部队内部设立了受害者专门股。
52. 马尔代夫赞扬在改善生活水平方面取得的进展。它指出,通过了教育和政策白皮书,为教育部门提供了一个蓝图。它赞赏继续提供可靠和负担得起的医疗卫生服务的工作,并注意到在实现与卫生相关的千年发展目标方面的成就。它鼓励通过制定,审查和更新法律,使与健康相关的问题的规范化。它赞赏在实现性别平等方面的进展。
53. 墨西哥重视该国发起了教育技术和专业培训计划。它欢迎该国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推进教育发展与普及,并鼓励它继续与人权机构和机制进行这种合作和扩大实践。它欢迎在教科文组织的支持,发起针对青少年的人权意识项目。它还欢迎批准了《家庭暴力法》。
54. 黑山欢迎特别在消除贫困,社会保障和服务,以及少年司法方面采取的举措。它注意到打击家庭暴力的能力,包括在2014年通过了《家庭暴力法》。它建议通过提高对儿童权利的保护的法律。它鼓励全面实施2013至2017年《社会保护战略》。尽管圣基茨和尼维斯已接受批准核心人权文书的建议,请求知道没有批准这些核心人权文书的理由。
55. 摩洛哥满意地注意到圣基茨和尼维斯通过以下诸项采取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举措:减贫战略和全国社保战略、解决性别问题、实施相关的司法和行政规定、和保护年轻人,尤其建立了犯法年轻人的安置中心。摩洛哥指出,它认为《国家儿童保护协议》的实施代表了显著的进展。
56. 纳米比亚祝贺圣基茨和尼维斯提高了《国家社会保障战略》和2013-2017《行动计划》,并为全面扶贫采取最佳实践模式。它要求了解实施《国家儿童保护议定书》和《行动计划》所采取的步骤。它指出,法律书籍内仍然存在死刑,但在过去六年没有执行过死刑。
57. 荷兰指出,在2011年普遍定期审议期间,圣基茨和尼维斯已接受批准《儿童权利公约》两个任择议定书和为确保遵守《公约》审查国家立法的建议,然而,该国政府尚未批准这些议定书。该国政府尚未正式暂停执行死刑。
58. 尼加拉瓜强调减贫的社会和经济方案对人权的积极影响,包括《国家社会保障行动计划。消除贫困仍然是小型经济国家根本目标。这些小型经济国家尚未跟上国际潮流。它认可该国为促进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在推动作为替代物的绿色经济方面的绩效。
59. 巴拉圭欢迎实施减贫方案的努力与进展,以及在实现有关健康的千年发展目标方面取得的成功。它赞赏通过了男女同工同酬法律。它还强调了建立允许出生和死亡注册的国家登记制度。它注意到《刑事责任法》方面的改革,将最低法律责任年龄从8岁提高至12岁。
60. 菲律宾赞扬圣基茨和尼维斯解决了其债务状况,并相信其在进行财政改革方面将继续尊重其人民的权利。它鼓励圣基茨和尼维斯按照极端贫困和人权的指导原则,考虑包容性协商的必要性,特别和那些生活在极端贫困中的人进行包容性协商的必要性。菲律宾承认已为改善教育和医疗卫生采取了步骤,建立解决家庭暴力的法律机制,并加强青年人对人权认识的教育。最后,菲律宾感到遗憾的是,在第一周期中接受的建议仍有待落实,包括批准核心人权文书。
61. 葡萄牙欢迎根据普遍定期审议第一个周期接受的建议,目前正在开展关于修正2014年《家庭暴力法》的辩论,作为解决家庭暴力的一个方式,家庭暴力仍然是该国严重和普遍存在的问题。
62. 卢旺达赞扬圣基茨和尼维斯在经济和财政增长疲软时期,仍然坚定不移地履行其改善所有公民生活质量的承诺。它赞赏地注意到,根据《国家社会保护战略》和《行动计划》,减贫举措已结构化,确保公共资源直接导向更有效地将穷人纳入经济发展的主流。
63. 圣卢西亚称赞圣基茨和尼维斯除努力实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还承诺实施《北京行动纲》,如警察部队内设立受害者专门股,处理家庭暴力和虐待问题。圣卢西亚承认该国努力将《儿童权利公约》纳入国内法,如《国家儿童保护议定书和行动计划》以及重建了感化和儿童福利理事会。圣卢西亚指出,尽管政府的种种努力,社会中仍然存在家庭暴力和性暴力侵害妇女和儿童的问题。
64. 塞拉利昂赞扬圣基茨和尼维斯已实现多项千年发展目标,特别在预期寿命,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已实现目标。塞拉利昂赞赏该国正在教育部门,尤其在赋权年轻男孩权力方面所作的努力。塞拉利昂关注,圣基茨和尼维斯未能实施其在普遍定期审查第一个周期已接受的关于批准核心人权条约的建议,塞拉利昂最终鼓励圣基茨和尼维斯制定国家法律框架,向难民提供国际保护,并迅速颁布《家庭暴力法》。
65. 斯洛文尼亚注意到,圣基茨和尼维斯自第一次审议以来取得的若干积极发展,如通过各项政策和计划,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普及,如2009年至2019年教育发展与政策白皮书。斯洛文尼亚鼓励该国政府采取更多措施,以进一步促进全面和包容性教育和卫生培训的认识。
66. 南非感到鼓舞的是,圣基茨和尼维斯,通过加强实施注重家庭健康,性别社会主流化和促进儿童权利的社会方案与项目,证实了其提高全体公民生活质量的承诺。《圣基茨和尼维斯宪法》规定在尊重他人权利与自由和公共利益下,保护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与自由,而不受任何基于种族,籍贯,出生,政治见解,肤色,信仰或性别上的歧视
67. 西班牙强调,在经济困难和财政调整背景下,实现改革所产生的挑战。
68. 瑞士注意到圣基茨和尼维斯批准和尊重更多的国际人权文书的承诺。尽管如此,瑞士仍然关注圣基茨和尼维斯未履行第一次审议期间接受的建议。
69. 东帝汶赞赏地注意到,通过了国家减贫战略,其中概述了重点发展支柱,如降低风险,提高社会保障;加强技术和职业教育;加强社会安全网。东帝汶赞赏在通过关于维护《儿童法》时所作的承诺,在卫生领域取得的进展,特别是预期寿命提高,婴儿和产妇死亡率降低。东帝汶同样关注女性在高层政治职位的公正代表性。
70.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承认该国的财政制约因素和技术与人力资源的缺乏。自2011年第一次普遍定期审议以来,圣基茨和尼维斯已经接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关于侧重于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和护理制定更密切的政策的建议。在这方面,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高兴地看到,政府已经开始与残疾人磋商,邀请其参与,并赞扬政府通过了2013年至2017年的《社会保护战略》。
71. 丹麦指出,在第一次审议期间,圣基茨和尼维斯注意到批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建议。丹麦强烈希望,圣基茨和尼维斯加入《公约》的158个缔约国。它欢迎圣基茨和尼维斯参加《禁止酷刑倡议公约》在哥斯达黎加举办的研讨会,并希望这可能有助于圣基茨和尼维斯在这个问题方面的进展。
72. 美利坚合众国赞扬圣基茨和尼维斯努力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扩大在该地区卫生规划和性别事务部所做的工作。它鼓励该国政府确保妇女能够安全合理地进行投诉或出庭申诉。它表示关注同性成年人之间同意的性行为仍然以罪论处,加剧了社会对此的歧视。它仍然担心恶劣的监狱条件,审前长时间拘留和高凶杀率。
73. 乌拉圭强调努力签署并实施《美洲国家防止、惩罚和根除针对妇女暴力公约》、《美洲赋予妇女公民权利公约》和《美洲赋予妇女政治权利公约》。它鼓励圣基茨和尼维斯加倍努力实现性别平等,尤其通过国家性别政策来实现这一点。
74. 阿尔及利亚欢迎圣基茨和尼维斯的社会计划,以期确保家庭健康,性别平等,充分积极参与国家发展,促进儿童权利和提高生活质量。阿尔及利亚鼓励作为促进增长和持久发展的手段的绿色经济举措,和减贫的《国家社会保障战略》和《行动计划》。
75. 阿根廷欢迎,自第一个普遍定期审议以来,在人权方面取得的进展,特别于2013年启动了每名儿童一台便携式计算机的方案,使7,000名学生获得电脑。它说,尽管如此,但仍有挑战需要克服。
76. 亚美尼亚赞赏圣基茨和尼维斯的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教育质量和教育普及,在促进健康权以及2013年至2017年《社会保护战略》方面取得的进展,《战略》优先考虑包括残疾人在内的若干弱势群体获得社会保护举措。亚美尼亚指出,圣基茨和尼维斯自第一次审议以来尚未批准核心国际人权文书和条约。
77. 澳大利亚欢迎圣基茨和尼维斯对美洲国家组织关于性取向和性别平等决议的支持。澳大利亚仍然关注将同性男女之间同意的性关系以罪论处,其刑罚可达10年监禁,并关注没有禁止基于性倾向或性认同歧视的法律。澳大利亚还关注,虽然自2008年以来未实施死刑,但至少仍有一个人尚留在死囚牢房。
78. 巴哈马祝贺圣基茨和尼维斯于2015年举行大选,特别祝贺其投票的过程。巴哈马感到鼓舞的是圣基茨和尼维斯克服财政困难的方针,特别是采取了旨在促进持续增长,减少贫困和提高生活水平的财政政策。巴哈马还欢迎为少年犯建立少年保健设施。
79.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指出,世界经济和金融危机影响了不发达各国,即便如此,圣基茨和尼维斯政府努力遵循第一次普遍定期审议周期接受的建议。它强调促进重要的人权倡议,实施着重于家庭福利的社会计划,方案和项目。性别问题已被纳入公共政策。令其高兴的是教育,健康和工作得到了改善。
80. 圣基茨和尼维斯代表团在最后发言中感谢互动对话期间提出的所有建议和意见。它表示,圣基茨和尼维斯无法在此评论互动对话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但想强调某些领域。
81. 关于制定国家性别政策的问题,代表团很高兴地报告说,已经开始与卫生、社会服务,社区发展,文化和性别事务部的性别事务部门进行磋商,2016年之前将完成完整的政策。
82. 在帮派暴力领域,打算制定一项战略,代表团很高兴地报告说,关于预防暴力犯罪,卫生,社会服务,社区发展,文化和性别事务部已有经受“侵犯替代做法”训练的军官。代表团这很高兴地报告,政府已经实施了两大项针对参与帮派活动者的项目,即:《人民就业方案》和《技能培训和创业计划》。该代表团指出,这向在这方面协助政府的所有国际机构开放以获得进一步的援助。
83. 圣基茨和尼维斯承认其未及时向条约机构提交报告,并解释说,这是因为在很大程度上,在及时准确获得来自国家实体数据方面存在技术和法律挑战,并且缺乏编制此类报告的能力。基茨和尼维斯表示愿意同人权高专办及其能够在这方面协助该国的其他国际或区域实体进行合作。
84. 该代表团说,它采纳了邀请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的建议,圣基茨和尼维斯会积极考虑这个问题。
85. 圣基茨和尼维斯认为至关重要应强调,创建国家人权机构的建议并没有被置若罔闻,并考虑了建立有利益相关群体参加,包括有民间社会参加的这样一个国家机制的重要性。代表团表示,圣基茨和尼维斯始终对其承诺坚定不移,在第二个周期审议之后立马要求获得人权高专办的援助,以确定哪些国家机制最适合其特殊和独特的情况,以便更有效地解决人权问题,跟进与执行各项建议和进行报告。
86. 在人权高专办举办的区域能力建设活动中,圣基茨和尼维斯代表向联合国区域办事处发出邀请,请其在第二个周期审议之后立马参与同所有必要各方的国内参与和协商,以考虑建立这样一个机构的选项。
87. 关于少女怀孕,教育部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支持下,通过了校内《健康和家庭生活教育》的核心课程。该文件的主题单元涉及性和性健康,由此学生在他们何为人的总体表达方面了解到性。据设想,对这一极为重要问题的理解将防止对任何人的基于性倾向或性认同的歧视。
88. 该代表团还提到寻求解决处于不利条件下年幼者发展需求的方案,该方案使儿童受益于优质护理服务,发展基本技能,更好的健康和营养方案,在学前和未来教育的下一个层次获得较好的业绩。
89. 关于批准人权文书,代表团重申,它不反对批准这些文书,但它希望所有人能够理解该国这样做时面临的挑战。在某些情况下,有必要将公约纳入国内法,但需要进行一些宪法更改和改革。它表示,政府的承诺之一是解决需要宪政改革的领域。然而,它指出,《圣基茨和尼维斯宪法》有着多方面的条款,包括有关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条款,修改和更改需要特殊程序,需要议会多数和全民公决。
90. 代表团感谢工作组的建议。
二.结论和/或建议 **
91. 在互动话期间提出的建议得到圣基茨和尼维斯的支持:
91.1 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和《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爱沙尼亚);
91.2 圣基茨和尼维斯跟进在普遍定期审议接受的建议,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和《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德国);
91.3 考虑批准《儿童权利公约》的《任择议定书》(加纳);
91.4 批准圣基茨和尼维斯尚不是缔约国的条约和其他国际人权文书,特别是《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摩洛哥);
91.5 尽早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和《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荷兰);
91.6 毫不拖延地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和《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瑞士);
91.7 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和《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乌拉圭);
91.8 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阿尔及利亚);
91.9 签署《残疾人权利公约》和修订建筑法规以便利残疾人进入公共建筑(英国);
91.10 考虑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加纳);
91.11 确保将《儿童权利公约》的条款充分纳入国家法律框架(葡萄牙)全部并入;
91.12 和人权高专办密切合作,以谋求援助,履行对联合国条约机构的义务和实施在普遍定期审议中接受的建议(格鲁吉亚);
91.13 请求联合国有关机构的技术援助以履行其人权义务(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91.14 在实施人权理事会的建议时与民间社会密切合作(特里尼达和多巴哥);
91.15 建立实施普遍定期审议和条约机构框架内提出的建议的后续机制(哥伦比亚);
91.16 分析建立一个实施国际建议的国家后续系统的可能性(巴拉圭);
91.17 加强与条约机构的合作,提交逾期报告(巴拉圭);
91.18 如需要,在人权高专办的协助下,编制和提交应向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儿童权利委员会、和消除种族歧视权利委员会提交的所有逾期报告(塞拉利昂);
91.19 通过关于性别平等的立法措施(哥斯达黎加);
91.20 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同工同酬法》,以确保男女同工同酬(古巴);
91.21 为打击一切形式性暴力,加强努力,确保真正和实质性的女性平等(厄瓜多尔);
91.22 颁发一项国家性别政策,在协调政策制定的政府各部委,部门和机构中加强性别分析能力(马尔代夫);
91.23 在法律和实践方面促进性别平等,特别通过教育和宣传促进性别平等(墨西哥);
91.24 巩固促进妇女权利及其参与社会发展的国家性别政策(尼加拉瓜);
91.25 颁发一项国家性别政策,在协调政策制定的政府各部委,部门和机构中加强性别分析能力(卢旺达);
91.26 修订《保障就业法》,将禁止工作场所性骚扰包括在内(加拿大);
91.27 增加监狱的资源以改善其条件,增加警方的资源以发展法医和取证专长,增加检察部门的资源以加快审判程序的速度(美国);
91.28 为消除性暴力和家庭暴力,继续深化各项措施和计划,包括加强宣传方案,以防止这一祸害(智利);
91.29 加强打击家庭暴力的措施,特别要加强诉诸司法和向受害者提供必要支持的措施(哥伦比亚);
91.30 采用旨在打击家庭暴力的措施(法国);
91.31 颁布起诉家庭暴力和性暴力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海地);
91.32 性别事务部确保其打击家庭暴力和性暴力的方案包括针对男子和男童暴力侵害的措施(牙买加);
91.33 继续努力消除家庭暴力,向妇女和儿童提供保护保障措施(墨西哥);
91.34 加强家庭生活中保护妇女的条款,特别要开展关于性暴力和家庭暴力的宣传活动,允许受害人得到最佳的照顾方式(摩洛哥);
91.35 通过在国内法中纳入涉及婚内强奸的必要条款,解决婚内强奸问题; (葡萄牙);
91.36 继续在东加勒比国家组织内致力于诸如东加勒比国家组织家庭法、家庭暴力法律和司法改革项目的工作(圣卢西亚);
91.37 继续在加勒比共同体(加共体)广大会员国中开展工作,制定打击针对妇女和儿童的家庭暴力和性暴力的区域战略(圣卢西亚);
91.38 加强努力提高人们对暴力侵害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认识(美国);
91.39 确保具有必要的能力和基础设施,以便圣基茨和尼维斯议会早已通过的关于圣基茨和尼维斯《儿童权利公约》义务方面的立法可尽快宣布与实施,从而进一步开展儿童保护与权利的工作(加拿大);
91.40 复查刑事司法程序,以减少不经审判的拘留期限,以高级法庭充分听证会替代初步调查(联合王国);
91.41 继续加强计划,促进户主的就业机会(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91.42 实施国家社会安全网战略,以便有效向公民提供社会服务,使他们能够有尊严地生活(古巴);
91.43 继续开展旨在实施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举措,包括在卫生和教育领域针对幼儿保健的计划,将此作为克服贫困和极端贫困的工具(厄瓜多尔);
91.44 继续加强其为增进普及教育和卫生,特别为妇女和儿童,以及为贫困家庭巩固住房而制定的成功的政策(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91.45 继续减少贫困和极端贫困(吉布提);
91.46 继续从事多边,区域和双边合作伙伴关系,为有效实施扶贫方案和履行国际人权义务加强其能力和资源,(菲律宾);
91.47 在与贫困作斗争中继续加强成功的社会项目(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91.48 制定一个正式的卫生政策(马尔代夫);
91.49 继续努力采取防止少女怀孕的措施(哥伦比亚);
91.50 加大工作力度,包括调拨足够资源,改进全民教育。(印度尼西亚);
91.51 采取辅助措施,推进全面教育,进一步在教育各个方面促进包容性教育(马尔代夫);
91.52 加强教育培训方案,其中应包括旨在促进工人流动到经济活动新领域的技术与职业的教育与培训(斯洛文尼亚);
91.53 加紧努力促进和保护残疾人的权利(哥伦比亚);
91.54 为促进残疾人状况及其权利的认识,继续与公众和各个利益相关者进行协商和对话,并批准和执行《残疾人权利公约》(德国);
91.55 在广泛关于残疾人的磋商、宣传和建立信任活动基础上,实施适当的政策,立法和实际措施来解决这一弱势群体的问题和需求(牙买加);
91.56 继续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过程(墨西哥);
91.57 鼓励着重于绿色经济的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海地);
91.58 在面对气候变化方面强调预防(海地)。
92. 以下建议没有得到圣基茨和尼维斯的支持,因此需予以注意:
92.1 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禁止酷刑公约》和《残疾人权利公约》(哥斯达黎加);
92.2 加入有关人权的基本国际文书,特别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禁止酷刑公约》(法国);
92.3 批准核心国际人权文书,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禁止酷刑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德国);
92.4 考虑批准主要人权文书,特别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加强其对促进和保护本国公民人权的承诺(印度尼西亚);
92.5 立即采取步骤,包括在必要时请求这方面相关的技术援助,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禁止酷刑公约》(爱尔兰);
92.6 考虑批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纳米比亚);
92.7 考虑批准尚未成为缔约国的核心人权文书(尼加拉瓜);
92.8 加入和批准主要人权文书,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巴拉圭);
92.9 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两项《任择议定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和《儿童权利公约》的三项任择议定书(葡萄牙);
92.10 考虑批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旨在废除死刑《第二任择议定书》,和《禁止酷刑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卢旺达);
92.11 批准或加入其余现有国际人权条约,特别是《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公约儿童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任择议定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旨在废除死刑《第二任择议定书》,以及《禁止酷刑公约》(斯洛文尼亚);
92.12 考虑批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禁止酷刑公约》(南非);
92.13 继续签署和批准尚未签署和批准的主要国际人权文书,包括《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任择议定书》、《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任择议定书》,这些文书的签署和批准已在上一次审议时接受(西班牙);
92.14 批准基本的国际人权法律文书,特别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禁止酷刑公约》(瑞士);
92.15 批准其尚不是缔约国的国际人权文书,并使其国内法律框架与国际义务相一致(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92.16 如前建议,研究批准下列国际文书的可能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禁止酷刑公约》和《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阿根廷);
92.17 援用任何可用的技术援助,采取必要程序识别和克服可能存在的阻止国家成为其他核心人权条约缔约国的障碍,这些核心人权条约如《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巴哈马);
92.18 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爱沙尼亚);
92.19 考虑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旨在废除死刑的《第二任择议定书》(加纳);
92.20 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旨在废除死刑的《第二任择议定书》(黑山);
92.21 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乌拉圭);
92.22 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亚美尼亚);
92.23 考虑批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加纳);
92.24 批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黑山);
92.25 批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亚美尼亚);
92.26 评估加入和批准主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其中包括《禁止酷刑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智利);
92.27 考虑批准《禁止酷刑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加纳);
92.28 批准《禁止酷刑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危地马拉);
92.29 批准《禁止酷刑公约》(丹麦);
92.30 批准《禁止酷刑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乌拉圭);
92.31 批准《禁止酷刑公约》(阿尔及利亚);
92.32 考虑批准《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加纳);
92.33 批准《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亚美尼亚);
92.34 彻底调整其国家立法使其符合《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葡萄牙);
92.35 确保其法律和体制框架符合国际人权标准(菲律宾);
92.36 朝着建立一个按照《巴黎原则》的国家人权机构方向前进(智利);
92.37 如2011年第一次普遍定期审议周期所建议的那样,使国家人权机构符合《巴黎原则》(哥斯达黎加);
92.38 建立一个符合《巴黎原则》的人权委员会(吉布提)
92.39 继续努力建立符合《巴黎原则》的国家人权机构(危地马拉);
92.40 如先前所建议的那样,建立一个按照《巴黎原则》的国家人权机构(墨西哥);
92.41 建立一个按照《巴黎原则》的国家人权机构(卢旺达);
92.42 授予监察员办公室职责,使其符合《巴黎原则》(塞拉利昂);
92.43 按照《巴黎原则》,建立一个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人权机构(南非);
92.44 向联合国人权特别程序发出长期邀请(危地马拉);
92.45 延长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发出的长期邀请,使其能够协助圣基茨和尼维斯遵循其人权义务,特别履行圣基茨和尼维斯在第一次普遍定期审议周期以及本周期明确表示接受的建议(西班牙)
92.46 颁布充分保证履行不歧视原则的全面立法,确保社会每个成员充分享有所有人权(南非);
92.47 采取必要措施,终止在圣基茨和尼维斯仍然存在的一切形式歧视并分析制定一项禁止基于残疾,语言,性倾向,性别认同或社会地位歧视的具体法律的可能性(阿根廷);
92.48 确保男女平等参与政治(东帝汶);
92.49 采取必要措施合法化同性自愿关系(巴西);
92.50 兑现圣基茨和尼维斯关于禁止基于性取向歧视,实现平等和不歧视的承诺(加拿大);
92.51 删除任何将同性成年人之间同意的性关系入刑的规定,包括在所有领域将性取向和性认同作为违法的歧视理由(智利);
92.52 通过立法,非刑事化同性恋,并承认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人的权利(法国);
92.53 通过修改《侵害人身罪法》第56及57节,将成人同意的同性关系合法化,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所有人享有其权利,不遭受基于性倾向或性认同的歧视(爱尔兰);
92.54 开展关于禁止基于性取向歧视的群众宣传活动(西班牙);
92.55 在《侵害人身罪法》内将同性成人之间同意的性行为合法化,颁布法律,以防止对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和两性人的歧视(美国);
92.56 废止所有可能歧视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和两性人的法律(澳大利亚);
92.57 确立暂停执行死刑,以期废除死刑(巴西);
92.58 宣布暂停实施死刑,以期最终废止死刑(法国);
92.59 确立暂停执行死刑,并采取最终废除死刑的措施(墨西哥);
92.60 考虑从其法典取消死刑(纳米比亚);
92.61 为废除死刑确立正式暂停执行死刑,因为这是包括最近2014年12月18日第69/186号决议在内的大会五项决议所要求的(荷兰);
92.62 发起废除死刑进程,确立立即暂停实施死刑(巴拉圭);
92.63 确立暂停执行死刑,以期在所有情况与条件下正式废除死刑(葡萄牙);
92.64 如先前建议的那样,废除允许死刑的法律规定,并宣布暂停执行死刑(斯洛文尼亚);
92.65 确立暂停实施死刑的法令,以便最终废除死刑,同时开展宣传运动,以便使社会了解死刑的无效性以及其与犯罪增减无关(西班牙)
92.66 立即从法律上暂停执行死刑以期废除死刑(瑞士);
92.67 废除规定死刑的国家条款,正式暂停执行处决以废除死刑(乌拉圭);
92.68 正式暂停执行处决,以期批准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澳大利亚);
92.69 采取保护妇女和儿童免受家庭暴力的法律和实际措施,例如:禁止体罚儿童和婚内强奸(德国);
92.70 采取打击家庭暴力的必要措施,包括建立受害者收容所(巴拉圭)的;
92.71 明确禁止在所有场合,包括家庭,对儿童施行体罚(爱沙尼亚);
92.72 采取积极措施,在所有场合禁止体罚儿童(纳米比亚);
92.73 按照《儿童权利公约》将刑事责任最低年龄提高至18岁(塞拉利昂);
92.74 按照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规定的义务,保障对难民的保护(吉布提)
92.75 加入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东帝汶)。
93. 本报告所载的所有结论和/或建议反映了提交国和/或接受审议国的立场。这些结论和/或建议不得理解为得到了整个工作组的赞同。
Annex
Composition of the delegatio n
The delegation of Saint Kitts and Nevis was headed by Ms. Kaye Bass, Permanent Secretary (Ag),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and composed of the following members:
•Ms. Janelle Lewis, Permanent Secretary, Community and Social Services;
•Mr. Steven Goldstein, Honorary Consul of Saint Kitts and Nev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