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24/16

大 会

Distr.: General

8 July 2013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二十四届会议

议程项目6

普遍定期审议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报告 *

古巴

目录

段次 页次

导言1-43

一.审议情况纪要5-1693

A.受审议国的陈述5-263

B.互动对话与受审议国的回应27-1695

二.结论和/或建议170-17112

附录

代表团成员30

导言

1.根据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第5/1号决议设立的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于2013年4月22日至5月3日召开了第十六届会议。2013年5月1日举行的第16次会议对古巴进行了审议。古巴代表团由外交部长Bruno Rodríguez Parilla先生任团长。工作组在2013年5月3日第18次会议上通过了这份关于古巴的报告。

2.为便于开展对古巴的审议工作,人权理事会于2013年1月14日选举危地马拉、黑山和泰国组成报告员小组(三国小组)。

3.根据第5/1号决议附件第15段和第16/21号决议附件第5段印发了下列文件,用于对古巴的审议工作:

根据第15(a)段提交的国家报告/准备的书面陈述(A/HRC/WG.6/16/CUB/1);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根据第15(b)段汇编的资(A/HRC/ WG.6/16/CUB/2和Corr.1);

人权高专办根据第15(c)段编写的材料概述(A/HRC/WG.6/16/CUB/3和Corr.1)。

4.捷克共和国、德国、黑山、荷兰,、挪威、斯洛文尼亚、瑞典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预先准备的问题单已由三国小组转交古巴。这些问题可在普遍定期审议的外部网上查阅。

一.审议情况纪要

A.受审议国的陈述

5.古巴代表团指出,美利坚合众国实施的经济、政治和媒体封锁是对人权的大规模、公然和系统侵犯,造成损害、稀缺和艰辛,但并未能阻碍平等机会的提供、财富的公平分配或社会正义的实现。

6.美国不断试图将“政权更替”强加于古巴人民,严重侵犯了其自决权利,但这并未能阻止古巴公民活跃、民主和直接参与其宪法秩序的建设、其政府通过的决定及其政府当局的选举。

7.古巴是一个没有人受到法外处决、遭受酷刑或失踪的国家。

8.国家报告是一个涉及多个政府机构、议会、一些民间社会组织和其他有关机构广泛参与的协商进程的结果。

9.古巴在2009年向普遍定期审议机制首次陈述以来发生了显着的经济和社会变化。该国已经在机构发展的过程中向前迈进;古巴继续改善将公民的参与和控制作为民主的根本依据,并坚持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与社会正义。

10.古巴仍然致力于其不可动摇的决心向前推进社会主义、本土、有创意、民主和公开参与的发展。

11.古巴并非前来会议宣布其工作已经完成。古巴也不接受只存在一个唯一的或普遍的民主模式,更不用说施加西方工业化国家的政治制度。

12.自上次会议以来已经发生的最超然的发展之一是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通过的古巴经济和社会政策指导原则,这是一系列重要的决定,旨在更新古巴的经济和社会模式以及政府的计划。

13.古巴人权的法律保护制度不局限在“宪法”中的描述。在已经生效并且符合《世界人权宣言》及所有其他国际人权文书规定的各项权利的其他实体法和程序法中,人权得到适当发展和保证。

14.人人享有全民免费义务教育和健康权保障。人的生命权、人身自由和安全权是建立在尊重人的尊严的原则基础上,而且是古巴当局采取的所有行动和整个社会运作的基本支柱。

15. 在美国遭受不公正和长期监禁的五名古巴反恐怖分子被剥夺所有保护。他们的法律辩护受到阻碍,而且受到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其中几人也不准许接受家人的探望。

16.古巴承认、尊重和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没有任何歧视。并承认所有公民都享有见解、言论、信息和出版自由。

17. 互联网的民主化、社会传播的资源和合适的技术转移都迫切需要。

18. 2010年至2013年间,美国已拨款1.917亿美元,资助利用信息技术和非法的广播和电视节目促使改变古巴政权的颠覆性目的的组织和“雇佣兵”。

19. 在古巴,平等和不歧视得到充分保证。古巴政府继续实施了一系列的法律、政策和方案,以维护这些原则

20. 体制上的种族主义已经被根除。古巴对其非洲传统感到自豪。近日,已决定任命一名国务委员会副主席,跟进和监控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的斗争。同样,还授予国务委员会兼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保护和监督儿童权利行使的权力。

21. 消除基于性取向歧视的斗争是古巴已取得持续进展的另一个领域。

22. 古巴的监狱系统是基于人类发展的原则。古巴遵守了《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所载的所有戒律,并通过一些社会计划将预防方法置于优先地位。

23. 通过一些合作计划,古巴也推动了世界其他国家的人民的人权的行使和实现。

24. 古巴与联合国系统人权领域的程序和机制保持着相当高水平的合作与互动,这些努力是在普遍和非歧视的基础上实施的。

25. 古巴一直明确表示愿意在相互尊重、主权平等和承认自决权利的基础上就每一个问题与所有国家建立对话。

26. 古巴愿意进行建设性的和相互尊重的对话。

B.互动对话与受审议国的回应

27. 在互动对话中,132个代表团作了发言。互动对话期间提出的建议载于本报告的第二部分。所有代表团的书面陈述(如果有的话)将刊登在人权理事会的外联网。

28. 纳米比亚提到对古巴实施的禁运对人类发展的影响。

29. 尼泊尔突出古巴在多个领域取得的进展,包括在妇女权利、住房和食物以及在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等方面取得的进展。

30. 荷兰欢迎古巴的移民法,它也表示关切任意拘留、骚扰和滥用控制的情况日益加剧。

31. 尼加拉瓜强调古巴在对其实行封锁的情况下对人权的承诺,并谴责对五名古巴人定罪。

32. 尼日尔对古巴在健康和教育、妇女权利和移民等领域的努力表示赞赏。

33. 尼日利亚对古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慷慨援助表示赞赏

34. 挪威欢迎古巴在社会、文化和经济权利领域所作出的努力,但仍然关注缺乏对人权维护者的保护。

35. 阿曼强调古巴将促进人权列为优先事项,以确保对所有公民的保护。

36. 巴基斯坦赞赏古巴在单方面制裁的资源约束下仍然取得的进展。

37. 巴拿马强调古巴在协助青年和儿童以及在妇女权利和平等领域的努力,并注意到在《千年发展目标》方面的进步。

38. 秘鲁突出古巴尽管受到限制仍然在移民政策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等领域取得的成就。

39. 菲律宾赞扬古巴的领导,特别是在食物权和国际合作等领域。

40. 波兰关注所报道的侵犯人权维护者案件,并重申条约机构关于建立一个国家人权机构的建议。

41. 卡塔尔感谢古巴代表团的介绍。

42. 罗马尼亚对古巴实现大多数《千年发展目标》表示祝贺。

43. 俄罗斯联邦指出,尽管古巴受到单方面制裁,但它仍然取得了很大进展,尤其是在社会经济领域。

44. 沙特阿拉伯欢迎古巴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努力。

45. 塞内加尔强调古巴尽管面临多重挑战,仍然努力改善人民的生活条件。

46. 塞尔维亚强调提高儿童和青年对其权利的认识的重要性,并应设立热线电话,防止药物的使用。

47. 塞拉利昂注意到古巴在《千年发展目标》方面取得的成就,并对古巴提供的――包括在医疗领域提供的――援助表示感谢。

48. 新加坡注意到古巴在教育、卫生保健和妇女赋权等领域所取得的重要进展

49. 斯洛伐克要求古巴提供关于在编写和促请公众关注国家报告时有关利益攸关方协商的情况。

50. 斯洛文尼亚对所取得的进展表示欢迎,但仍然关注于持续对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的限制。

51. 所罗门群岛赞扬古巴取得的成就,并鼓励该国政府和利益攸关方在人权领域合作。

52. 索马里对古巴的介绍及其国家报告中所示成就表示感谢。

53. 南非赞扬古巴扩大对其公民的人权保护,以及扩大其在非洲的卫生保健努力。

54. 南苏丹衷心祝愿古巴,希望普遍定期审议成功。

55. 西班牙提到了古巴计划的一些立法措施,并表示希望这些措施将导致人权的改善。

56. 斯里兰卡赞扬古巴尽管面临重大挑战,仍然在人权方面取得令人印象深刻的进展。

57. 巴勒斯坦国赞扬古巴国家提供普及医疗保健和设立旨在分析种族歧视问题的各个委员会。

58. 苏丹赞扬古巴加强机构能力、改善儿童和残疾人权利的努力。

59. 瑞典担心古巴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并对政府批评者遭受任意拘留和恐吓的情况加剧表示不安。

60. 瑞士赞扬古巴事实上暂停执行死刑。

61.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赞扬古巴尽管遭受禁运――被视为最糟糕的一种侵犯人权的行为――仍然取得的成就。

62. 塔吉克斯坦赞扬古巴在《千年发展目标》方面的成果,并表示相信古巴将继续打击贩运人口。

63. 泰国赞扬古巴在《千年发展目标》以及发展、粮食、教育和卫生保健权利等方面的努力。

64. 东帝汶注意到古巴在教育、卫生保健和性别平等等方面的成就。

65. 多哥对有利于老年人的措施和国家卫生保健系统表示欢迎。

66. 特里尼达和多巴哥注意到古巴对人权文书的批准和该国的《千年发展目标》表现强劲。

67. 突尼斯对加强的法律和体制框架表示欢迎,并鼓励古巴向人权理事会任务负责人发出长期邀请。它对古巴遭受了50多年的禁运表示声援。

68. 古巴表示,关于国家人权机构,并没有一个单一的模式。古巴有一个国家制度促进和保护人权,该制度运作有效并证明古巴人民的愿望和利益得到积极履行。

69. 古巴说,该国政府承认、尊重和保证遵守由国际劳工组织标准化的劳动原则和基本权利,这些原则和权利在古巴具有宪法地位。

70. 土耳其赞扬为古巴人创造旅游机会、所有权的扩张和鼓励创业。

71. 土库曼斯坦对古巴代表团表示欢迎。

72. 乌干达赞扬古巴在困难的情况下实现了《千年发展目标》1,2,3,4;它也赞扬该国与人权机构及其自然灾害方案携手合作。

73. 乌克兰重申赞赏古巴为乌克兰儿童提供的医疗协助。

74.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古巴高度重视利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以改善生活条件和社会正义,并承认其为落实先前的建议所采取的步骤。

75.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欢迎新的移民法,但仍担心继续限制言论自由。

76.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对古巴尽管面临重大挑战仍在落实商定建议方面取得的进展表示赞扬。

77. 美利坚合众国以阿兰·格罗斯和奥斯瓦尔多·帕亚的案件为例,对古巴阻碍多党选举和言论自由表示关切。

78. 乌拉圭强调了古巴在经济封锁的背景下仍然落实促进人权的措施,如那些在移民、监狱探访和《千年发展目标》方面的措施。

79. 乌兹别克斯坦对古巴自第一次审议以来在保护和促进人权领域所取得的进展表示欢迎。

80.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对古巴代表团表示欢迎。

81. 越南对古巴的承诺及其在普遍定期审议中作出值得称道的贡献表示赞赏。

82. 也门欢迎古巴批准了《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和旨在扩大人权立法的新法律规则。

83. 赞比亚认同古巴批准国际文书和实现一些《千年发展目标》。赞比亚要求古巴继续其改革进程。

84. 津巴布韦称赞古巴尽管遭受禁运,仍然为确保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以及社会、经济和文化权利之间的平衡作出努力。

85. 阿尔及利亚对古巴在介绍其国家报告时所作发言表示欢迎。

86. 安哥拉赞扬古巴在《千年发展目标》、社会和法律改革和解除海外旅行的限制等方面取得的成就

87. 墨西哥确认古巴遭受单方面的经济封锁仍然取得的进展,并注意到消除出口许可证。

88. 亚美尼亚赞扬古巴教育的改进,包括为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机会。

89. 澳大利亚欢迎古巴在海外旅行方面取得的进展。对于限制上网以及短期拘留的情况表示关切。

90. 奥地利赞扬古巴采取的积极措施。它对恐吓、逮捕和监禁记者和政治反

对派成员的情况表示关切。

91. 阿塞拜疆对该国与联合国人权系统的合作以及努力实现《千年发展目标》表示赞扬。

92. 巴林注意到古巴所取得的成就,鼓励古巴继续努力发展古巴社会。

93. 孟加拉国赞扬古巴在卫生保健部门取得的成功,并对其实行经济改革表示欢迎。

94. 巴巴多斯赞扬古巴所作的改进,并敦促国际社会支持其努力。

95. 白俄罗斯赞扬古巴在人权领域取得的进展。

96. 比利时对古巴代表团表示欢迎。

97. 贝宁欢迎古巴为老年人、残疾人和妇女的权利作出的努力,并鼓励该国废除死刑。

98. 不丹赞许古巴在教育和卫生保健领域开展的活动,并鼓励古巴继续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合作。

99. 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对古巴代表团表示欢迎。

100. 巴西承认古巴取得的进展,包括在移民改革领域取得的进展,尽管事实上该国面临有悖于人权的封锁。

101. 文莱达鲁萨兰国赞扬古巴在促进老年人权利方面的承诺。

102. 布基纳法索注意到古巴批准了国际文书,并努力改善住房和社会保障。

103. 布隆迪赞扬古巴的经济和社会政策。它感谢古巴在布隆迪内战期间提供的医疗支持。

104. 柬埔寨对古巴在满足大多数《千年发展目标》方面取得进展表示祝贺。它相信古巴可以做更多。

105.加拿大问及古巴为政府官员提供人权培训所采取的步骤。

106. 佛得角赞扬古巴尽管受到种种限制仍然在尊重公民权利和实现经济体制现代化方面取得的进展。

107. 乍得赞扬古巴在改善人权的促进和保护方面所作努力。

108. 古巴代表团指出,古巴尊重主张废除死刑者废除死刑的立场。目前,没有人在服死刑。在古巴从未有过,也永远不会有法外处决。古巴法官在伸张正义的职能上是独立的。

109. 古巴说,在有关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权利的承认和保障方面继续有所进展,从而保证全面和负责任的性享受。

110. 古巴说,该国为所有的人在全国推广文化。打击歧视和促进平等的努力和进展显着。古巴政府致力于实现逐步改善目前提供的互联网服务,其中大部分是免费的,并具有社会目标。

111. 该国代表团说,古巴保证新闻自由。古巴重申愿意继续就格罗斯先生和其他被关押在古巴和美国的人的情况与美国政府进行谈判。

112. 智利仍然关注言论自由的享受问题,并谴责禁运。

113. 中国对古巴在人权领域取得的成就表示祝贺。中国呼吁有关国家取消禁运,因为禁运侵犯了古巴人的人权。

114. 哥伦比亚强调对话、合作和援助是加强国家人权努力的要素。

115. 科摩罗强调了古巴对人权的承诺。

116. 刚果强调了古巴尽管遭受禁运,仍然在教育和卫生保健领域达到很高的标准。

117. 哥斯达黎加对缺乏独立机制来调查酷刑指控表示关注。

118. 塞浦路斯承认古巴接受上次审议的建议。

119. 捷克共和国鼓励古巴促进和保护人权。

120.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鼓励古巴继续积极努力。

121. 刚果民主共和国承认古巴在卫生保健和教育领域所取得的进展。

122. 吉布提赞扬古巴尽管存在着不少挑战,仍然努力创建民族凝聚力。

123. 多米尼加共和国对古巴高级别代表团表示欢迎。

124. 厄瓜多尔承认古巴在住房、囚犯的康复和粮食主权等领域取得的进展。

125. 埃及欢迎古巴在实现更高质量的诉诸司法方面的努力。

126. 萨尔瓦多强调了古巴实现所有《千年发展目标》的决定。

127. 厄立特里亚公认古巴在受到封锁的情况下所取得的成就。

128. 爱沙尼亚确认古巴所取得的进展,并请古巴与特别程序和条约机构合作。

129. 埃塞俄比亚赞扬古巴克服挑战和推进国家的发展。

130. 在谈到古巴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时,芬兰询问该国采取了哪些措施,修改相应的国家立法。

131. 法国对古巴批准《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表示欢迎。

132. 加蓬对古巴与人权机制的合作表示欢迎。

133. 德国仍然关注古巴继续限制上网和对重要网站的审查。

134. 加纳承认古巴克服困难,对该国教育和卫生保健领域做出的贡献。

135. 海地祝贺古巴介绍其国家报告。

136. 洪都拉斯注意到古巴立法以改善移民及该国与散居在外的侨民的关系。

137. 匈牙利赞扬古巴在移民政策和增加获取信息的举措等方面的努力。

138. 印度赞扬古巴结束其公民出境许可证要求。

139. 印尼鼓励古巴继续与人权机制合作。

140.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赞扬古巴建设性地参与普遍定期审议。

141. 伊拉克赞扬古巴在卫生保健、教育、性别平等和宗教自由等领域所作的努力。

142. 爱尔兰注意到条约机构对古巴的审判前、任意和无限期的拘留等方面的关切。

143. 意大利确认所取得的进展,并鼓励古巴继续改革经济体制。

144. 牙买加赞扬古巴通过了经济和社会纲要。它注意到古巴在青年和性别问题上的工作。

145. 日本强调了移民法修正案。它对短期拘留反对派人士表示关切。

146. 约旦对古巴加强体制框架的努力表示赞赏。它赞扬古巴率先食物权方面的国际努力。

147. 哈萨克斯坦注意到古巴为特别程序提供信息,并呼吁古巴加强对人权的承诺。

148. 肯尼亚承认古巴在许多领域的成就和在人权的普遍推广方面作出的贡献。

149. 科威特对古巴与国际人权机构的合作表示欢迎。

150. 吉尔吉斯斯坦对古巴代表团表示欢迎。

151. 古巴说,古巴对那些违反人权或载有这些权利的法律或规定,绝不容忍有罪不罚现象。

152. 古巴说,古巴不实行任意拘留,该国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和刑法分类的罪行进行了拘留。没有隐蔽的秘密拘留中心。古巴也不实行酷刑。

153.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注意到古巴克服困难,实现了享受所有人权的目标。它鼓励古巴加强与联合国的合作。

154. 黎巴嫩欢迎古巴对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的立场和支持。

155. 莱索托承认古巴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所面临的挑战。

156. 马达加斯加鼓励古巴继续确保公共决策中考虑到社会发展的目标。

157. 马来西亚注意到古巴在卫生保健和教育领域对国际团结的贡献。

158. 马尔代夫赞扬古巴在卫生保健、教育和性别平等进展等方面的成就。

159. 马里欢迎古巴在卫生保健和教育领域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它赞扬了该国的扫盲计划。

160. 毛里塔尼亚表示支持古巴,并呼吁国际社会支持其发展。

161. 阿根廷欢迎古巴批准《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并通过了残疾人就业法规。

162. 黑山问古巴是否打算批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并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预防机制。

163. 摩洛哥欢迎古巴在人类发展领域的成就。它注意到古巴在改善监狱条件方面的努力。

164. 莫桑比克注意到古巴在人权领域的成就。

165. 缅甸对古巴代表团表示欢迎。

166. 赤道几内亚表示支持古巴的社会正义原则。它注意到古巴与联合国条约机构的合作。

167. 博茨瓦纳对古巴克服几十年来的经济封锁实现了一些《千年发展目标》表示欢迎。

168. 古巴代表团指出,古巴同意人权理事会特别报告员或其他非歧视性的普遍机制访问该国。在古巴,没有法律依据的任意拘留和监狱服刑长时间系统发生在关塔那摩湾海军基地。美利坚合众国对古巴的经济、贸易和金融封锁是大规模、公然和系统侵犯古巴人民人权的行为。

169. 古巴代表团重申其与联合国人权体系、人权理事会和普遍定期审议机制合作的承诺。

二.结论和/或建议 **

170. 古巴将检查下列在互动对话期间提出的建议,并将在适当的时候作出答复,但不迟于人权理事会2013年9月第二十四届会议:

170.1批准尚未加入的各项核心国际人权文书(哈萨克斯坦)/其他国际人权条约(布基纳法索)/尽快批准已经签署的各项主要国际人权文书(佛得角);

170.2批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罗马尼亚、马尔代夫、澳大利亚、德国、波兰、斯洛伐克、日本、斯洛文尼亚、法国、奥地利)/加入(捷克共和国)/及时批准(意大利)/考虑批准(墨西哥)/批准和实施(加拿大)/快速进行无保留地批准(挪威)/尽快(波兰)/没有任何进一步的延迟(斯洛伐克)/在早期阶段(日本)/无保留或延迟批准和执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芬兰)/使国家立法符合这个《公约》的有关规定(捷克共和国);

170.3接受《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萨尔瓦多);

170.4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智利、匈牙利、爱沙尼亚、罗马尼亚、马尔代夫、澳大利亚、德国、波兰、斯洛伐克、日本、斯洛文尼亚、黑山、法国、突尼斯)/批准和实施(加拿大、奥地利)/加入(瑞士、捷克共和国)/迅速批准(意大利)/考虑批准(墨西哥)/尽快无保留地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挪威)/并确保全面实施所有规定(匈牙利)/尽快(波兰)/没有任何进一步的延迟(斯洛伐克)/在早期阶段(日本)/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其充分在国家立法中实施(瑞士)/没有保留或延迟地批准和实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芬兰)/并使国家立法符合这个《公约》的有关规定(捷克共和国);

170.5无保留地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并向特别报告员发出访问该国的长期邀请,尤其是人权捍卫者问题、言论自由问题以及法官和律师独立性问题等方面的特别报告员(瑞典);

170.6尽快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一项任择议定书》)(爱沙尼亚);

170.7继续采取措施以便(阿根廷)/批准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黑山)/尽快批准(爱沙尼亚)/以期废除所有罪行的死刑或将目前事实上中止死刑的情况正式化(黑山);

170.8确认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不限制言论自由或集会自由,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将其纳入国家立法(荷兰);

170.9按照第一个审议周期的建议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斯洛文尼亚);

170.10考虑批准(亚美尼亚)/加入和批准(爱沙尼亚)/批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法国、突尼斯、哥斯达黎加)/和将酷刑定为刑事罪(哥斯达黎加);

170.11加入(洪都拉斯)/继续开展旨在批准《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的措施(阿根廷);

170.12加入(萨尔瓦多)/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任择议定书》(奥地利);

170.13考虑承认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有受理和研究来文的权限(乌拉圭);

170.14加入(哥斯达黎加)/批准《罗马规约》(法国、突尼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奥地利、哥斯达黎加);

170.15(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继续采取新的规则,以扩大人权的立法理由(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170.16继续从法律角度报道人权问题(继续从法律角度报道人权问题(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170.17按照人权领域的国际文书,继续为国家立法的发展制定措施(乌兹别克斯坦);

170.18继续为促进和保护人权以及发展社会正义制定法律和体制框架(塞尔维亚);

170.19继续根据其所加入的条约使国家立法符合其经济模式的变化(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170.20继续采取措施使国内立法与国际人权文书保持一致(白俄罗斯);

170.21继续为促进和保护人权制定国内立法和体制框架(不丹);

170.22进一步完善符合本国国情的保护和促进人权法律框架(中国);

170.23按照国际承诺审查立法(伊拉克);

170.24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纳入国内立法(法国);

170.25加紧努力,使所有立法(包括刑法)与《儿童权利公约》及其《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相协调,将受保护的年龄提高到18岁(乌拉圭);审查所有与儿童有关的立法,使其与《儿童权利公约》相协调(洪都拉斯);使保护儿童的法例符合国际标准(哈萨克斯坦);

170.26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以促进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机构真正参与制定促进人权的立法(伊拉克);

170.27继续按照人民的意志改善其人权系统(尼日利亚);

170.28继续发展促进和保护人权的体制框架(巴拿马、乌克兰);

170.29继续发展促进和保护人权的的体制框架(刚果民主共和国);

170.30考虑采取改善其人权保护制度的新措施的可能性(多民族玻利维亚国);

170.31加强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法律和体制框架,并继续扩大社会正义(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170.32继续加强其机构、法律、政策和程序的民主性质,保持其明确的普及性和参与性(阿尔及利亚、厄瓜多尔、埃塞俄比亚);

170.33考虑按照《巴黎原则》设立一个独立的人权委员会(塞拉利昂);考虑按照《巴黎原则》建立一个国家人权机构的可能性(乌拉圭);考虑按照《巴黎原则》建立一个国家人权机构的可能性(墨西哥);建立一个符合《巴黎原则》的国家人权保护机构(法国);

170.34继续保护其人民免遭美利坚合众国所施加封锁的影响(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170.35继续解决美利坚合众国单方面封锁的影响(多民族玻利维亚国);

170.36继续在国际论坛上谴责美利坚合众国单方面施加的强制性措施,特别是不能接受的,继续巩固旨在废除经济封锁的国际努力,(厄瓜多尔);

170.37进一步加强其体制框架,使其能够捍卫其主权和保护人民的人权(津巴布韦);

170.38继续捍卫国家的独立和主权(白俄罗斯);

170.39持续努力,克服要面对的内部和外部困难(科摩罗);

170.40克服单方面经济措施和自然灾害为该国带来的负面影响(印度);

170.41继续执行民族和解政策,因为这是走向国家繁荣和建设的最好途径(纳米比亚);

170.42在相互尊重、主权平等、自决和有权选择自己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基础上,继续促进与所有国家的对话(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170.43鼓励继续推进其关于在所有问题上与所有国家在相互尊重、主权平等、自决和承认各国人民有权选择自己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对话的承诺(南苏丹);

170.44有力维护所有国家之间在人权方面合作、非政治化和相互尊重地对话的做法(南苏丹);

170.45继续履行其关于在所有问题上与所有国家在相互尊重、主权平等、自决和承认各国人民有权选择自己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对话的承诺(莫桑比克);

170.46沿着和平共处和真正的合作和伙伴关系的理念(厄立特里亚)促进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容忍和友谊(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厄立特里亚);

170.47继续努力促进和保护社会各阶层的权利(尼泊尔);

170.48继续努力扩大在该国的人权保护及其公民的安全,作为巩固社会正义的一种手段(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170.49继续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尽可能广泛的享受(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170.50推出新的措施和举措,继续努力确保所有的人都能更广泛地享受所有的人权和基本自由(阿尔及利亚);

170.51推出新的行动和举措,继续努力实现所有的人都能更广泛地享受所有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土库曼斯坦);

170.52保持和加强旨在加强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措施(巴林);

170.53进一步确保人民享有的人权,特别是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和发展权利等领域的人权(柬埔寨);

170.54加倍努力维护在文化、教育、卫生保健和与社会不平等现象作斗争等一些领域所取得的进展(土耳其);

170.55维护在文化、教育、卫生保健和消除社会不平等现象等领域所取得的进展(白俄罗斯);

170.56继续努力,强化旨在加强促进和保护人权,包括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的措施(博茨瓦纳);

170.57为其人民的发展和福祉继续努力,特别是通过教育和培训,甚至我们一些国家也从中受益(科摩罗);

170.58为所有的人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170.59继续增进古巴人民的利益和克服任何不必要的进程(埃塞俄比亚);

170.60继续确保社会发展目标在公共决策中得到应有的体现(毛里塔尼亚);

170.61继续实施必要措施,保证其公民的安全,维护和平的气氛和国内秩序,保持人们对刑事司法系统和警察系统的信心(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170.62继续完善古巴的政治制度,坚持古巴社会的价值观和民族团结,促进加强其民主制度(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170.63继续努力加强民主参与,作为确保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一种方式(博茨瓦纳);

170.64通过联合国机制,逐步发展第三代人权,特别是国际团结的价值观念(苏丹);促进发展第三代权利,特别是国际团结的价值观念(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170.65在国际论坛上继续支持人民自决和独立的权利(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170.66继续推动(多民族玻利维亚国)/支持(黎巴嫩)/促进(黎巴嫩)/国际团结(多民族玻利维亚国、黎巴嫩)维护倡议(多民族玻利维亚国);

170.67与其他国家继续在卫生保健领域合作(布隆迪、科威特、乌克兰);

170.68积极扩展该地区在教育和医疗保健方面的经验,包括通过特殊的训练(俄罗斯联邦);

170.69继续推进合格人才的培训和教育,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卫生保健领域(塔吉克斯坦);

170.70继续在卫生保健问题上与发展中国家合作,特别是与最不发达国家合作(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

170.71继续分享其在卫生保健领域的经验(乍得);

170.72将恢复眼科疾病患者视力的“奇迹行动”国际化(海地);

170.73扩大并与其他国家分享对全世界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有影响的疫苗研究经验(印度);

170.74继续促进发展中国家卫生保健等领域的合格人才的培训和教育,并继续推动维护国际团结的倡议(东帝汶);

170.75在国际一级促进古巴的教育方案,如“是的,我可以”和“是的,我可以继续”方案(俄罗斯联邦);

170.76分享其在教师和教授培训以及在成人教育方面的经验(乍得);

170.77在国际舞台上推动古巴的扫盲和扫盲后方案,即“是的,我可以”、“现在我可以读和写”和“是的,我可以跟得上”等方案(海地);

170.78继续努力发展旨在鼓励减少灾害风险文化的国家信息和教育策略(也门);

170.79进一步发展旨在鼓励灾害风险认知文化的国家信息和公众教育策略(阿曼);

170.80在抗灾行动中将保护古巴人的生命权列为优先,并与该地区其他国家分享其经验(海地);

170.81尽可能向由于人造或自然灾害而需要帮助的邻国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俄罗斯联邦);

170.82与其他国家分享灾害风险管理经验(塞拉利昂);

170.83向由于自然灾害和其他大自然肆虐而请求援助的国家提供支持(孟加拉国);

170.84继续针对自然现象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开展工作,(多民族玻利维亚国);

170.85进一步加强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中国);

170.86在面对各种灾害危险时将保护所有古巴人的生命权列为该国的优先事项(科威特);

170.87继续努力防止非法毒品消费和贩运,这个尚未解决的问题并没有在古巴造成社会影响(埃及);

170.88制定与使用药物有关的预防性援助措施,继续开展儿童权利方面的整体教育(塞尔维亚);

170.89保持给予妇女和儿童的优先考虑(塞内加尔);

170.90继续实施在决策时将儿童最佳利益置于第一位的措施(巴拿马);

170.91继续特别注意保护儿童的权利,并加强旨在全面实现残疾儿童的权利的措施(塞尔维亚);

170.92继续推行加强儿童权利的政策(越南);

170.93继续促进青年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在教育和就业领域,并设置旨在鼓励他们有效地参与社会的方案和适当机制(卡塔尔);

170.94加强社区管理,解决风险群体的问题,并优先关注生活在农村地区的年轻人(塔吉克斯坦);

170.95继续采取措施,以便在教育和就业方面支持年轻人(乌兹别克斯坦);

170.96继续向年轻人提供专门援助(巴基斯坦);

170.97加紧努力收集不同部门更加细分的数据(摩洛哥);

170.98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增加建设性的合作(俄罗斯联邦);继续与联合国人权机制进行国际合作(巴勒斯坦国),继续与联合国人权机制进行合作(多民族玻利维亚国);继续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和文书的工作(津巴布韦);

170.99继续在对话、非政治化和合作的基础上为加强联合国人权系统作出贡献(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170.100继续维护合作的方式(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合作方式(厄立特里亚)在人权领域的非政治化和相互尊重的对话(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相互尊重和人权问题非政治化(厄立特里亚);

170.101为编写共同核心文件以简化条约报告寻求人权高专办的援助和技术专长(马尔代夫);

170.102继续支持将普遍定期审议作为相互尊重的对话和交流的一种机制(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170.103传播普遍定期审议的结果,并举行定期全面协商,包括与民间社会部门的定期全面协商(哥伦比亚);

170.104广泛公布本次普遍定期审议的结果,并作为普遍定期审议的后续活动,与民间社会进行经常性和包容性的磋商(捷克共和国);

170.105继续与理事会及其机制进行合作与互动,并加强其在人权领域的成就(刚果);

170.106履行对人权机制的义务,包括提交尚未提交的报告,并批准未决的特别报告员访问(塞拉利昂);

170.107向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发出长期有效的邀请(奥地利、西班牙、匈牙利、黑山);

170.108与联合国特别程序合作,并保持与这些机构合作的意愿(萨尔瓦多);

170.109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不再延迟地应允联合国特别程序的访问请求(芬兰);

170.110积极应允特别程序的访问请求并向它们发出无限期的邀请(法国);

170.111尽快邀请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访问该国(西班牙);

170.112实现预先安排的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的访问(墨西哥);

170.113接受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在2011年提出的访问该国的请求(智利);

170.114继续努力,以确保其所有公民完全平等(南非);

170.115继续为消除成见、偏见和基于父权、种族和性别性质的消极态度做出最大努力(秘鲁);

170.116继续采取措施(土耳其)/以消除(越南)民族特质中对女性偏见的陈旧观念(土耳其、越南);

170.117采取措施减少关于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角色和职责的性别陈规定型观念(亚美尼亚);

170.118加紧宣传运动,打击性别定型观念(巴西);

170.119继续努力打击偏见和消极的种族成见(阿根廷);

170.120继续加强妇女权利,加紧宣传运动打击针对女性偏见的陈旧观念(加纳);

170.121在其国家政策中(尼加拉瓜)继续促进(土耳其)/应用(尼加拉瓜)性别观点(土耳其);

170.122继续在增强妇女权能方面保持其显著的成就(尼日利亚);

170.123继续完善保护和促进妇女权利和增强妇女权能的政策(孟加拉国);

170.124继续努力促进男女平等(巴拿马);

170.125继续促进两性平等,确保所有妇女在社会各界能得到公平的竞争环境(新加坡);

170.126在两性平等问题上加大工作力度(萨尔瓦多);

170.127深化性别观的研究和防止媒体上任何形式的歧视(缅甸);

170.128继续努力实现妇女在农业合作社的更大领导能力(缅甸,越南);

170.129在硕士学位和官员和执法人员的课程中添加更多关于两性平等和人权的内容(巴基斯坦);

170.130继续加强现有打击种族歧视和偏见的法律和制度框架(南非);

170.131继续推进其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人群体的社会包容和权利,并积极与本地区其他国家和全球共享该国在这方面的经验(挪威);

170.132加强旨在增加人们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人的权利的知识的宣传和意识运动(南非);

170.133进一步扩大关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对话机会(巴西);

170.134做出努力(阿根廷)/考虑取消(洪都拉斯)/对所有罪行(瑞士)废除死刑(法国、瑞士);

170.135废除刑事法规中的死刑和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澳大利亚);

170.136作为废除死刑的第一步,考虑依法规定暂停执行处决(比利时);

170.137保持暂停执行处决并考虑迈向废除死刑(意大利);

170.138允许独立调查Oswaldo Paya和Harold Cepero死亡的来龙去脉(美利坚合众国),对Oswaldo Payá的车祸开展独立调查(捷克共和国);

170.139对包括记者在内的人权维护者实施法律保障,以确保保护其免受滥用刑事诉讼条款影响(捷克共和国),并释放所有政治犯(比利时、捷克共和国、斯洛文尼亚);

170.140充分考虑到《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确保囚犯和被拘留者得到有尊严和人道的待遇(加拿大);

170.141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保持系统和融洽关系;

170.142允许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探访监狱(瑞典);

170.143努力在实施“教育子女”方案方面取得更多的进展,其目的在于建立起囚犯与他们不到6岁的孩子以及与他们的家庭之间的关系(苏丹);

170.144继续在监狱实施“教育子女”方案(多米尼加共和国);

170.145继续确保向提出要求的囚犯们提供所具有的个人和集体的宗教援助(多米尼加共和国);

170.146进一步提高执法官员和那些直接与囚犯有关的人的人权教育质量(巴基斯坦);

170.147分享与囚犯待遇有关的经验和最佳做法(多民族玻利维亚共和国);

170.148继续推动教育和重新融入社会的防范措施,以避免青少年犯罪(多米尼加共和国);

170.149继续贯彻将囚犯纳入不同教育层次的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政策(多米尼加共和国);

170.150采取适当措施建立监管羁押场所的机制(哈萨克斯坦);

170.151继续监狱基础设施的恢复,特别是在监狱系统投资总体规划的背景下(摩洛哥);

170.152加大为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正在开展的工作的力度(东帝汶);

170.153加强努力提高司法领域的质量(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加强努力,以便司法的质量能达到卓越的境界(越南);

170.154继续适用旨在实现更高的司法质量水平的措施(哥伦比亚);

170.155实施为司法系统通过的投资计划,以改善被拘留者的处境(佛得角);

170.156加强法制原则,依照国际人权规范强调正当程序(萨尔瓦多);

170.157将直接打击腐败作为确保政府和司法机构合法性和信任的一种手段(土库曼斯坦);

170.158保持正面反腐败斗争(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170.159通过加入《关于司法机关独立的基本原则》、《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采取步骤加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并改善监狱条件(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170.160正如《关于司法机关独立的基本原则》所列,保证司法的独立性,并确保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奥地利);

170.161确保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公正和公开的审理,确保及时告知任何被逮捕的人被逮捕的原因,和确保被告能获得其辩护律师的有效代表――公正发挥作用,没有不必要的约束――从而提高刑事司法系统的透明度和正当程序(加拿大);

170.162修改《刑事诉讼法》以避免无限期延长初步调查的情况(比利时);

170.163确保所有被剥夺自由的人都能够接触独立的律师(比利时);

170.164通过审查有关审前拘留的立法和实施等途径,促进符合国际标准的公平司法原则(意大利);

170.165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任何被剥夺自由的人的权利,使其有机会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对拘留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爱尔兰);

170.166保持(尼加拉瓜)/继续实施(印度)无歧视尊重和包容所有宗教的政策,/包括有权不信奉任何宗教(尼加拉瓜)/特别是有权选择自己的理念的政策(印度);

170.167继续实施国家促进所有公民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越南);

170.168进一步增加(乌干达)/继续扩大(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在选举(乌干达)/选举程序(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和决策程序中的民众参与(乌干达,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170.169推动更大和有效利用媒体促进儿童权利(印度);

170.170巩固所有人获取信息和文化的机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170.171解除对言论自由的限制,特别是对连接互联网的限制(罗马尼亚);重新考虑所有对言论自由和互联网自由的权利加以定罪或限制的法律(爱沙尼亚);解除不符合《世界人权宣言》的言论自由权利的限制,并确保所有人负担得起和不受阻碍地使用互联网(匈牙利);

170.172允许言论、结社和集会自由,并允许人权协会通过包容性和正式登记取得合法的地位(西班牙);

170.173解除妨碍自由表达意见的限制,确保人权维护者和独立记者不是恐吓或任意起诉和拘留做法的受害者(瑞士);

170.174停止使用限制言论和集会自由的措施,包括短期拘留和诸如“犯罪前社会危险性”、“蔑视”和“抵抗”等刑事指控(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170.175废除古巴刑法典第72、73和74条所载有关所谓的“犯罪前社会危险性”的规定(爱尔兰);

170.176废除或停止执行阻碍言论自由的法律(美利坚合众国);

170.177保证言论及和平集会的自由,并保证人权维护者、独立记者和政治对手的活动自由(法国);

170.178加强保护言论和思想自由,包括持异议的政治意见,并确保人人能自由获取信息,尤其是通过互联网(意大利);

170.179进一步采取措施,改善言论自由,方法是允许建立独立的媒体,并趁着近期在光纤网络的投资,提高公众接入互联网获取信息的机会(加拿大);

170.180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面实现言论――包括在互联网上――集会和结社自由的权利(捷克共和国);

170.181加强行使言论、集会、结社和参与自由的权利(厄立特里亚);

170.182保证向记者提供安全、自由和独立的环境,并确保对他们进行攻击的所有案件得到独立和公正的机构的调查(奥地利);

170.183停止镇压和调查批判行为,并保护所有成为恐吓或暴力目标的人(荷兰);

170.184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被羁押于临时拘留场所或因行使他们言论和表达自由、以及集会和结社自由而被判刑的人(波兰);

170.185采取措施保护和促进该国所有和平的人权维护者的言论和结社自由(挪威);

170.186确保所有居住在古巴的人可以充分享受言论、结社及和平集会自由的权利(波兰);

170.187立即释放被关押的记者Alan Gross和Jose Antonio Torres等(美利坚合众国);

170.188停止限制民间社会活动,包括短期拘留政治活动人士(澳大利亚);

170.189避免骚扰、恐吓和任意拘留人权活动人士(德国);

170.190停止对人权维护者和记者的短期拘留、骚扰和其他镇压措施,实施法律保护措施,确保他们免受滥用刑事诉讼条款影响(匈牙利);

170.191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符合法律和国际标准的和平集会和结社的权利(瑞士);

170.192作为对更广泛的言论自由的承诺的一部分,减少政府对互联网的影响和控制(澳大利亚);

170.193停止网络审查(德国);

170.194采取措施,确保人人有不受限制地接入互联网的机会,包括利用现有的高速海底宽带电缆(德国);

170.195为了古巴社会的利益,继续制定旨在改善信息基础设施的政策(菲律宾);

170.196鉴于最近与该国合作伙伴的技术安排,承认互联网是加快各种形式的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和行使人权――尤其是言论自由和信息自由方面的权利――的重要工具,使互联网访问和连接普罗大众(斯洛伐克);

170.197提高信息和通信技术的质量和增加其获取机会(斯里兰卡);

170.198改善互联网接入(日本);

170.199巩固所有的人获取信息和文化的权利(塔吉克斯坦);

170.200提高信息和通信技术在社会中使用和获取的质量(土库曼斯坦);

170.201继续扩大宽带连接互联网和克服封锁施加的限制(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170.202为古巴社会的利益制定政策,改善信息基础设施(巴基斯坦);

170.203继续提高信息和通信技术在社会中使用和获取的质量(马来西亚);

170.204继续利用信息和社会媒体来促进人权文化,特别是儿童权利(沙特阿拉伯);

170.205进一步加强保护,确保确诊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工人不被解雇(哈萨克斯坦);

170.206继续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170.207继续推行其有利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措施(塞内加尔);

170.208努力加强其经济和社会发展(索马里);

170.209继续推进其贫困人口社会经济政策,改善穷人的境况(津巴布韦);

170.210继续实施目前的项目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白俄罗斯);继续实施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项目,以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索马里);

170.211继续贯彻实施方案的做法,以期进一步推进已改善的人民社会福利,尤其是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柬埔寨);

170.212作出一切努力,维护在文化、教育、卫生保健和与社会不平等作斗争等方面取得的进展(埃及);

170.213继续努力,确保古巴社会所取得的进展和可持续发展,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朝着一个更加公正、自由、独立和公平的社会迈进(阿尔及利亚);

170.214保持更新的经济模式,作为维护古巴人民所取得的收益的一种手段,并继续发挥古巴及其人力资源的巨大潜力(巴林);

170.215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协助弱势群体(中国);

170.216继续加强该国专注于发展目标的质量和可持续性的努力(印度尼西亚);

170.217继续加强其经济和社会发展(约旦,巴拿马);

170.218继续努力促进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赤道几内亚);

170.219作出更大的努力,以有利于促进劳动、教育、卫生保健和住房等领域的权利的方式促进经济和社会权利(沙特阿拉伯);

170.220在其有限资源的范围内,提高其能力,以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和全体人民的发展权利(纳米比亚);

170.221为了达到《千年发展目标》,继续保证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享受(尼加拉瓜);

170.222为了在2015年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作出更多的努力(卡塔尔);

170.223进一步强调已实现的目标的质量和可持续性以及争取实现剩余的《千年发展目标》的进展(泰国);

170.224继续努力,以确保持续实施《千年发展目标》(乌兹别克斯坦);

170.225进一步保持国家的努力势头,以确保《千年发展目标》的稳定性及对目标的遵循(阿塞拜疆);

170.226确保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享受,以期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目的(吉尔吉斯斯坦);

170.227在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古巴大多已经达到――的背景下,确保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享受(莫桑比克);

170.228继续努力在国家一级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安哥拉);

170.229继续努力在2015年期间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刚果民主共和国);

170.230为了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继续努力,确保所有人享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黎巴嫩);

170.231保持国家的努力势头,以确保《千年发展目标》的稳定性及对目标的遵循(缅甸);

170.232继续采取措施,方便公众获得适足住房(尼泊尔、斯里兰卡);

170.233继续采取措施,方便公众获得适足住房(阿曼);

170.234作为优先事项,继续解决人人享有食物权的问题,并确保粮食安全(斯里兰卡);继续努力实现食物权和粮食安全权(苏丹);继续确保人人享有食物权和粮食安全权(泰国);

170.235通过提高生产率和产量的农业系统,扩大人民获取粮食的可能性(阿曼);

170.236继续确保老年人、残疾人和高危人的粮食安全(斯里兰卡);

170.237通过提高生产率和产量的农业系统,扩大人民获取粮食的可能性(斯里兰卡);

170.238继续实施国家方案,向人民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俄罗斯联邦);

170.239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重点,坚持提高该国公共卫生的质量(索马里);

170.240继续保证(巴勒斯坦国)/继续提供(缅甸)/继续确保免费普及公共医疗服务(东帝汶,约旦);

170.241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重点,坚持提高该国公共卫生的质量(多哥);

170.242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重点,继续提高该国公共卫生的质量(巴林,土耳其);

170.243将保持该国公共卫生质量作为工作重点(吉布提);

170.244继续改善其卫生保健系统和医务人员培训(加纳);

170.245加紧努力,以保证其公民的健康权(印度尼西亚);

170.246继续改善母婴保健计划(缅甸);

170.247继续开发求助热线服务,以防止药物使用和进行性教育(多米尼加共和国);

170.248保持全国药物管制和预防委员会系统性和协调的工作,并继续开发“求助热线”服务,预防毒品使用和进行具有性别公平观的性教育(萨尔瓦多);

170.249加强艾滋病毒/艾滋病的预防、性与生殖健康和性多样性等方面的努力(多米尼加共和国);

170.250在艾滋病毒/艾滋病及其患者的权利问题上,继续推广宣传活动(毛里塔尼亚);

170.251继续通过疫苗接种计划,确保古巴人口的免疫接种覆盖率(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

170.252继续逐步改善孕产妇和儿童健康计划,以确保系统、连续地在全国范围内对他们的情况加以控制(阿尔及利亚);

170.253为了确保老年人这一人口群体的生活质量,继续将对老年人的照顾置于优先地位(文莱达鲁萨兰国、多哥);

170.254实施和制定老年人卫生保健和社会福利方案,特别是那些旨在进一步扩大药品供应和改善老年人健康监测的方案(乌克兰);

170.255为了确保老年人这个人口群体的生活质量,在古巴社会继续将对老年人的照顾置于特别优先地位(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

170.256巩固保护老年人并使其从中受益的方案(多民族玻利维亚共和国);

170.257采取新的措施来应对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吉布提);

170.258实施和发展老年人社会援助计划(萨尔瓦多);

170.259继续保障人们有机会享受各种文化生活(尼加拉瓜);

170.260继续保护传统文化和艺术遗产(中国);

170.261继续努力维护其民族认同,保护文化遗产,促进创意、艺术和文学创作和艺术欣赏(埃及);

170.262保护和促进文化权利,以确保所有古巴人有机会享受各种文化生活(吉尔吉斯斯坦);

170.263继续确保全民教育的质量,并维持甚至改善其医疗保健系统,以继续造福人民(新加坡);

170.264继续制定政策,以确保教育领域的最佳质量(南非);

170.265继续努力,以便在各级教育实现最高的质量(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170.266继续优先促进全民受教育的权利(白俄罗斯);

170.267继续通过教育促进对人权、人民的福利和发展权利的尊重(巴基斯坦);

170.268奉行优先促进全民受教育权利的政策(布隆迪);

170.269继续已作出的努力,让所有的人知道和了解进入教育和文化机构的可能性(沙特阿拉伯);

170.270奉行优先促进全民受教育权利的政策(毛里塔尼亚);

170.271继续其在人权教育领域的努力(菲律宾);

170.272继续促进和加强该国的人权教育(加纳);

170.273继续在该国有效地实现教育的权利,包括人权教育(亚美尼亚);

170.274继续努力让公众了解古巴加入成为缔约国的人权文书(斯里兰卡);

170.275进一步加大对国家机关和一般公众进行国际人权标准培训的力度(马来西亚、土库曼斯坦、巴基斯坦);

170.276促进学校的人权教学(吉布提);

170.277继续向重度残疾儿童的母亲提供社会保障保护(尼日利亚);

170.278进一步加强重度残疾儿童的母亲的社会保障计划(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170.279继续加强侧重于残疾人――特别是残疾妇女――就业的措施(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170.280继续努力,使更多的残疾妇女获得就业机会(孟加拉国);

170.281促进无偏见和成见地巩固残疾妇女的作用(厄瓜多尔);

170.282加强旨在尊重残疾人――特别是残疾儿童――权利的措施(白俄罗斯);

170.283继续为残疾人诉诸司法系统实施《巴西利亚规则》(巴西);

170.284切实地使更多的残疾人――尤其是残疾妇女――获得就业机会(塞浦路斯);

170.285不断研究残疾人就业形式的法律规范并在必要时予以更新(厄瓜多尔);

170.286扩大推广使用符合《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语言,特别是继续通过盲文、手语等推进获取信息(厄瓜多尔);

170.287巩固旨在加强残疾儿童权利的专门措施(厄立特里亚);

170.288继续努力提高人力资源和教师的培训,使更多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有受教育的机会(莱索托);

170.289继续对需要高度专业化护理的儿童的特殊教育给予特别优先考虑(马尔代夫);

170.290加强残疾人运动员的训练,进一步促进他们参与国际体育赛事(莱索托);

170.291继续鼓励残疾运动员的培训,并进一步促进其参与国际体育赛事(缅甸);

170.292采取立法和行政措施,更多地报道难民、寻求庇护者和无国籍人的权利得到保护的事例(尼日尔)。

171. 本报告所载的所有结论和/或建议反映了提交国和/或接受审议国的立场。这些结论和/或建议不得理解为得到了整个工作组的赞同。

附录

[仅有英文本]

代表团成员

The delegation of Cuba was headed byH.E. Mr. Bruno Rodríguez Parrilla, Minister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Republic of Cuba and composed of the following members:

H.E. Mr. Rafael Pino Bécquer, Deputy Attorney General of the Republic of Cuba;

H.E. Mr. Oscar Manuel Silvera Martínez, Vice-President of the Popular Supreme Court;

H.E. Mrs. Rosa Fernanda Charró Ruiz, Deputy Minister, Ministry of Justice;

H.E. Mrs. Anayansi Rodríguez Camejo, Ambassador, Permanent Representative, Permanent Mission of Cuba to the United Nations Office at Geneva and other 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s in Switzerland;

H.E. Mrs. María del Carmen Herrera Caseiro, Ambassador of Cuba to New Zealand;

Mr. Pedro Luis Pedroso Cuesta, Director of Multilateral Affairs,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rs. Miriam Lau, Director for Foreign Affairs and Communication, Ministr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Mrs. Zuleica Romay Guerra, President of the Cuban Book Institute;

Mr. Ernesto Gómez Díaz, Adviser to the Minister of Foreign Affairs;

Mr. Luis Alberto Amorós Núñez, Counsellor, Multilateral Affairs Division,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r. Alejandro Castillo Santana, Counsellor, Permanent Mission of Cuba to the United Nations Office at Geneva and other 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s in Switzerland;

Mrs. Rebeca Hernández Toledano, Counsellor,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Division,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r. Manuel Vázquez Sejido, Legal Advisor, NationalCenter for Sexual Education, Ministry of Health;

Mr. Marco Polo Vega, Official,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rs. Rosa Miriam Elizarde, Official,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r. Frank Díaz Díaz, First Secretary, Permanent Mission of Cuba to the United Nations Office at Geneva and other 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s in Switzerland;

Mr. Pablo Berti Oliva, First Secretary, Multilateral Affairs Division,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r. Juan Antonio Quintanilla Román, Third Secretary, Permanent Mission of Cuba to the United Nations Office at Geneva and other 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s in Switzerland;

Mr. Yusnier Romero Puente, Third Secretary, Permanent Mission of Cuba to the United Nations Office at Geneva and other 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s in Switzerland;

Mrs. Yumirka Fernández Palacios, Third Secretary, Permanent Mission of Cuba to the United Nations Office at Geneva and other 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s in Switzerland;

Mrs. Janet Román Arredondo, Attaché, Permanent Mission of Cuba to the United Nations Office at Geneva and other 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s in Switzer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