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CPR/C/BFA/CO/1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Distr.: General

17 October 2016

Chinese

Original: French

人权事务委员会

关于布基纳法索初次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 人权事务委员会在2016年6月28日和29日举行的第3279和3280次会议(CCPR/C/SR.3279和3280)上审议了布基纳法索的初次报告(CCPR/C/BFA/1)。委员会在2016年7月11日举行第3294次会议上通过了以下结论性意见。

A.导言

2. 委员会欢迎布基纳法索提交的初次报告及其中所载的资料,该报告逾期14年。委员会很荣幸有机会与缔约国高级别代表团就该国为实施《公约》条款所采取的措施开展建设性对话。委员会感谢缔约国对问题清单(CCPR/C/BFA/Q/1)作出的书面答复(CCPR/C/BFA/Q/1/Add.1),该国代表团在对话期间通过口头答复对此作了补充,并且感谢该国以书面形式提供的其他资料。

B.积极方面

3. 委员会欢迎该缔约国采取的立法和体制措施,特别是:

2015年3月28日通过了《2010-2019年国家司法政策》和《国家司法改革协定》;

通过了2014年5月27日第22-2014/AN号法案,该法案旨在预防和惩治酷刑及相关做法,并规定设立国家预防酷刑及相关做法观察站;

通过了2015年9月6日关于预防和惩治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行为和向受害人提供赔偿和支助的第061-2015/CNT号法案,并于2015年10月通过了一份关于救助因被控行巫术而遭排斥者并使其重新融入社会的路线图;

通过了2014年5月13日关于保护触犯或有可能触犯法律的儿童的第015-2014/AN号法案;

2015年11月通过了《预防和消除童婚国家战略》(2016-2025年);

采取各种措施打击童工现象,其中包括通过一项旨在打击布基纳法索小规模采矿场和采石场童工现象的国家方案(2015-2019年);

2015年将新闻犯罪非刑罪化;

2015年设立了国家预防和管理族群冲突观察站。

4. 委员会欢迎该缔约国批准或加入以下国际人权文书:

《残疾人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2009年;

《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2009年;

《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2003年;

《儿童权利公约》,1990年;《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2006年;以及《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2007年;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1987年;及其《任择议定书》,2005年;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1999年;及其《任择议定书》,2010年;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99年;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1974年。

C.主要关注问题和建议

国家法院对《公约》的适用

5. 委员会注意到,《布基纳法索宪法》第151条规定国际条约优先于国内法,而且《公约》是国内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法院可直接予以援引。然而,委员会感到遗憾的是,《公约》的条款鲜少被法院援引或适用,而且自1999年以来,根据《第一项任择议定书》提交的案件仅有一起,这可能意味着对《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的认识不足(第二条)。

6. 该缔约国应采取步骤,进一步提高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