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44/7

大 会

Distr.: General

18 March 2020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四十四届会议

2020年6月15日至7月3日

议程项目6

普遍定期审议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报告 *

西班牙

导言

1.根据人权理事会第5/1号决议设立的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于2020年1月20日至31日召开了第三十五届会议。2020年1月22日举行的第4次会议对西班牙进行了审议。西班牙代表团由外交国务秘书费尔南多·巴伦苏埃拉·马佐任团长。工作组在2020年1月24日第9次会议上通过了这份关于西班牙的报告。

2.人权理事会于2020年1月14日选出孟加拉国、捷克和尼日利亚组成报告员小组(三国小组),以协助开展对西班牙的审议工作。

3.根据人权理事会第5/1号决议附件第15段和理事会第16/21号决议附件第5段印发了下列文件,用于对西班牙的审议工作:

(a)根据第15(a)段提交的国家报告/准备的书面陈述(A/HRC/WG.6/35/ ESP/1);

(b)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根据第15(b)段汇编的资料(A/HRC/WG.6/35/ESP/2);

(c)人权高专办根据第15(c)段编写的材料概述(A/HRC/WG.6/35/ESP/3)。

4.比利时、德国、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葡萄牙代表国家执行、报告和后续行动机制之友小组、斯洛文尼亚、瑞典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预先准备的问题清单已由三国小组转交西班牙。这些问题可在普遍定期审议的网站上查阅。

一.审议情况纪要

A.受审议国的陈述

5.西班牙代表团指出,普遍定期审议进程是评估人权政策和立法的重要工具,并重申该国对人权高专办的支持。西班牙利用第三轮审议吸收和分享良好做法。

6.西班牙已经批准了几乎所有的联合国基本人权文书,表明它坚决致力于人权,这反映在它的宪法、法律和政策中。在2018年提交的中期报告中,西班牙总结了2015年收到的189项建议的进展情况。

7.民间社会积极参与了国家报告的编写。为了保证有效的参与渠道,外交、欧盟和合作部通过其网站启动了一个公共协商进程。考虑到立法部门的重要作用,国家报告纳入了西班牙众议院的意见。国家人权机构也参与了整个过程。

8.西班牙在将普遍定期审议的建议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相统一方面走在前列,因为人权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是相互关联和相辅相成的。西班牙在人权理事会第四十二届会议期间组织了一次关于执行普遍定期审议建议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边会。

9.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和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期间,西班牙是看守政府,因此难以处理一些关于落实建议的倡议。

10.针对2015年的建议,西班牙于2018年加入了《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同年,司法部获得具体授权,对条约机构关于个人来文的意见采取后续行动。西班牙继续开展第二个国家人权计划的工作。

11.西班牙坚定致力于促进性别平等和消除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妇女和儿童行为。因此,它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加强薪酬平等权利,并逐步使陪产假与产假天数一样。2017年,该国通过了第一个打击性别暴力的国家契约。现政府已经实现了性别平等,并设立了一个专门的平等部。

12.关于残疾人,已经进行了改革,以保障他们的投票权、参与陪审团审判的权利以及婚姻方面的权利。尽管如此,西班牙始终意识到其他领域的挑战,并正在采取适当行动,例如计划改革1978年《宪法》以消除过时的语言。

13.西班牙依照平等待遇、公民身份和包容原则,制定了移民、难民和寻求庇护者融入社会的政策,庇护和避难办公室得到加强。

14.《保护公民安全组织法》规定了当集会失去和平性质时当局的干预。法律不允许公共当局基于集会内容进行任何类型的干预。

15.关于表达自由,2015年实现了诽谤的非刑罪化,家庭领域中的诽谤除外。

16.本国自上次审议以来修改了立法,包括为保障向性别暴力、恐怖主义和人口贩运受害者提供免费法律援助进行的修改。关于被拘留者的权利,2015年的一项立法改革对适用单独监禁规定了极为严格的限制。

17.计划采取立法措施,将拉皮条定为犯罪,并提供全面保护,防止以性剥削为目的贩运人口。

18.2018年,司法部设立了历史记忆总局。2020年1月,总局由第一副首相办公室内的民主记忆国务秘书处取代。

19.本国批准了一项关于教育的组织法草案,首创性地在此类法律中将儿童权利列为第一指导原则。

20.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本国为恢复就业采取了许多措施,包括2019年提高了最低工资。此外,已经通过了许多监管改革以解决住房问题,并通过了一项国家城市议程,并且正在起草一项保障住房权的法案。关于健康权,2018年重新建立了全民公共卫生系统,将覆盖范围扩大到西班牙境内所有人员,包括那些没有登记或得到许可的居民。

21.2017年批准了《工商业与人权国家行动计划》,以适用《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

22.西班牙作为2018-2020年人权理事会候选国所做承诺取得了进展,包括努力执行2030年议程,努力应对气候变化,努力促进共享科学进步利益这一人权。虚假信息和人口变化是新出现的挑战。

B.互动对话与受审议国的回应

23.110个国家的代表团在互动对话中作了发言。对话期间提出的建议见本报告第二部分。

24.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承认西班牙与有关国际人权机制进行了良好的合作。

25.伊拉克赞扬西班牙与条约机构的合作和通过的几项国家计划。

26.爱尔兰肯定西班牙自上一轮审议以来取得的进展,特别是修订了有关单独拘留的规则。

27.意大利赞扬西班牙致力于促进性别平等和保护残疾人权利。

28.日本表示赞赏西班牙妇女在政治领域的参与,这反映在新内阁的组成上。

29.约旦呼吁加强旨在打击种族歧视的理事会。

30.黎巴嫩注意到在消除各种形式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方面取得的进展以及为减少工资差距采取的步骤。

31.莱索托肯定西班牙为保护和尊重妇女权利所做努力,特别是在保护妇女不受暴力侵害方面。

32.利比亚赞扬西班牙在履行向各条约机构提交定期报告的义务方面取得的进展。

33.列支敦士登欢迎西班牙自上一轮普遍定期审议以来为执行建议所做努力。

34.卢森堡欢迎政府准备实施的社会和经济改革计划。

35.马来西亚赞扬西班牙自上次审议以来开展的落实行动,特别是在制订国家计划方面。

36.马尔代夫赞扬西班牙为使妇女融入公共生活采取的战略干预。

37.马耳他赞扬西班牙自前次审议以来取得的进展。

38.毛里塔尼亚赞赏西班牙为打击种族歧视、仇外和贩运人口而采取的步骤。

39.毛里求斯赞扬西班牙制订和实施防止和消除贫穷和社会排斥的国家战略。

40.墨西哥承认西班牙在促进性别平等方面取得的进展。

41.黑山赞扬西班牙通过法律改革提高了法定结婚年龄。

42.摩洛哥欢迎西班牙为打击教育歧视和促进男女平等所做努力。

43.缅甸表示关切辍学率、缺少受教育机会以及贩运人口现象。

44.纳米比亚继续关切西撒哈拉自然资源非法开采问题。

45.尼泊尔赞扬西班牙在性别平等和共享科学进步利益方面取得的成就。

46.荷兰欢迎西班牙将普遍定期审议建议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相统一,并采取步骤打击性别歧视和暴力。

47.尼日尔祝贺西班牙提交普遍定期审议中期报告,并向人权高专办提供捐款。

48.尼日利亚赞扬西班牙在打击种族主义、种族歧视和仇外现象以及保障移民、难民和寻求庇护者权利方面所做的努力。

49.北马其顿欢迎西班牙制订关于儿童权利的法律框架。

50.挪威注意到西班牙自前次审议以来采取的步骤,并表示在某些领域仍有进步空间。

51.巴基斯坦注意到西班牙为使妇女融入公共、政治和经济生活所做努力。

52.巴拿马肯定西班牙缩小了性别薪酬差距,并通过了反对性别暴力的国家契约。

53.巴拉圭欢迎西班牙取得的进展,并重申尚未得到落实的那些建议。

54.秘鲁欢迎西班牙在人权方面取得的进步。

55.菲律宾提出了建议。

56.波兰赞扬西班牙修正了《刑法》,并加强了消除一切形式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的法律。

57.葡萄牙欢迎西班牙加入《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

58.卡塔尔赞扬西班牙为协调行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所做的努力。

59.大韩民国欢迎西班牙在工商业与人权以及性别平等领域取得的进步。

60.摩尔多瓦共和国对西班牙致力于保护和促进人权表示赞赏。

61.罗马尼亚赞扬西班牙致力于人权事业,包括在人权理事会开展的活动。

62.俄罗斯联邦注意到西班牙为改进有关人权的立法所做努力,但也注意到移民权利受到侵犯的情况。

63.塞内加尔赞扬西班牙在教育以及消除贫困和社会排斥领域所做努力。

64.塞尔维亚赞扬西班牙为改进儿童享有权利采取的措施。

65.斯洛伐克赞扬西班牙全力以赴促进性别平等和消除一切形式的暴力。

66.斯洛文尼亚注意到西班牙仍面临家庭环境中体罚儿童现象这一挑战。

67.所罗门群岛赞扬西班牙为兑现人权承诺所做努力和举措。

68.索马里赞扬西班牙通过了修改儿童和青少年保护制度的法律。

69.斯里兰卡注意到西班牙为促进性别平等包括薪酬平等采取的措施。

70.巴勒斯坦国欢迎西班牙为防止暴力和保护儿童和青少年免受任何暴力所做努力。

71.苏丹赞扬西班牙为加强人权所做努力,特别是在向各条约机构提交定期报告方面。

72.瑞典鼓励西班牙继续打击贩运人口行为,确保寻求庇护的权利。

73.瑞士欢迎西班牙为确保性别平等采取的措施,关切表达自由、和平集会自由和结社自由权受到某些限制,并注意到佛朗哥时代遗留下来的挑战仍然存在。

74.泰国注意到西班牙为加强移民领域合作所做努力。

75.东帝汶注意到西班牙为促进和保护妇女权利所做努力。

76.多哥注意到西班牙通过了一项关于工商业与人权的国家行动计划。

77.突尼斯欢迎西班牙通过了人权立法以及打击贩运人口活动的体制框架。

78.土耳其注意到西班牙为打击歧视和种族主义以及改进移民、难民和寻求庇护者的生活条件所做努力。

79.土库曼斯坦注意到西班牙为通过第二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所做努力以及在促进儿童和残疾人权利方面取得的成就。

80.乌克兰指出西班牙在各个领域都有改善,包括在打击贩运人口、仇恨犯罪和歧视方面。.

81.联合王国注意到西班牙为保护妇女权利和应对性别暴力采取的措施。

82.美利坚合众国赞扬西班牙坚持致力于保护人权。

83.乌拉圭鼓励西班牙通过立法保障少数群体特别是移民的权利。

84.西班牙表示,第二个国家人权计划因政治气候而被推迟。然而,西班牙对此始终坚定不移。预计该计划将规定成立一个协调机构并提出人权指标。与此同时,外交、欧盟和合作部人权办公室负责协调国际人权承诺。

85.西班牙法律保障移民的权利。关于批准《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的任何决定都需要在欧洲联盟内部进行协调。迄今为止,没有一个欧洲联盟成员国批准了该公约。

86.驱逐、遣返和拒绝入境的程序在实施时都充分尊重西班牙法律体系,包括西班牙已经批准的公约。《庇护法》规定要为申请国际保护者提供必要的社会、法律和医疗服务,这也适用于休达和梅利利亚。2014年至2019年间,寻求庇护者人数增加了20多倍。

87.西班牙监狱系统仅允许对最严重的罪行实施单独监禁,并作出最长14天的限制规定。如果由于连续执行几项处罚,使单独监禁超过这一期限,则须得到监狱监管法院的批准。任何酷刑指控都会立即得到记录,并由内部警务检查单位进行调查,还可启动司法程序。

88.1983年关于集会权的组织法保障了示威权。规定的最短通知期限很短,因此几乎可以随时举行示威。只有当集会不再和平并危及人民或财产的实体安全时,警方才能干预公共集会。

89.在关于保护公民安全的组织法的最后版本中,诸如公民安全或公共秩序等一般性表述已被事实描述所取代,以更好地设定对警察行动的限制。西班牙几乎没有关于表达自由的法律,这有利于广泛和自由地行使这项权利。40年来,西班牙在欧洲人权法院仅受到八起关于表达自由案件的指控。

90.关于性别暴力,2018年,一项皇家法令将覆盖范围扩大到尽可能多的妇女,从而改善了对受害者的法律援助。近年来加强了立法框架,扩展了对性别暴力受害者的措施。

91.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着重指出,西班牙批准了《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

92.越南注意到西班牙通过了法律以确保外国人能平等获得医疗保险,并确保性别平等。

93.阿富汗注意到西班牙为改进妇女参与政治生活和决策职位以及打击性别暴力所做努力。

94.阿尔巴尼亚鼓励西班牙落实《2019-2023年儿童和青少年权利计划》。

95.埃及欢迎西班牙设立国家打击仇恨犯罪办公室,并努力降低辍学率。

96.安哥拉注意到西班牙为打击性别暴力和保护残疾人权利所做努力。

97.阿根廷祝贺西班牙于2019年5月主办第三届学校安全问题国际会议。

98.亚美尼亚注意到西班牙为打击仇恨犯罪和种族歧视以及保护历史上遭受不公正者的权利所做努力。

99.澳大利亚承认西班牙为打击基于性别、性取向或性别认同的歧视做出努力。

100.奥地利鼓励西班牙在审议后续行动中继续与民间社会合作。

101.巴哈马赞扬西班牙通过了打击性别暴力国家契约以及能源与气候战略框架。

102.巴林赞扬西班牙为应对暴力侵害妇女问题所做努力和为确保宗教自由而采取的措施。

103.孟加拉国欢迎西班牙为促进性别平等所做努力,并着重指出议会中妇女比例有所增加。

104.白俄罗斯注意到西班牙为制订第二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和国家性别平等计划而采取的措施。

105.比利时祝贺西班牙自上次审议以来取得的进展,同时指出又出现了新的挑战。

106.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欢迎西班牙参与人权理事会并努力就普遍定期审议的建议采取后续行动。

107.巴西赞扬西班牙的家庭保护政策,鼓励该国对执法人员进行应对暴力侵害妇女问题的培训。

108.保加利亚欢迎西班牙于2018年通过了保障全民医疗的皇家法令。。

109.布基纳法索鼓励西班牙废除一切形式的拘留移民和寻求庇护者做法。

110.佛得角赞扬西班牙设立了平等待遇和多元化总局。

111.柬埔寨称赞西班牙为打击性别暴力、种族主义、仇外现象和贩运人口活动而采取的措施。

112.加拿大欢迎自上次审议以来西班牙为加强保护人权所采取的行动。

113.智利欢迎西班牙通过历史记忆法并为促进过渡期司法进程而采取的其他行动。

114.中国注意到西班牙为消除贫困和社会排斥、增加就业和促进性别平等而做出的努力。

115.哥伦比亚着重指出西班牙设立了真相委员会并制订了《工商业与人权国家行动计划》。

116.科摩罗欢迎西班牙向所有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发出长期有效邀请。

117.刚果赞扬西班牙与国际人权机构的合作。

118.哥斯达黎加欢迎西班牙通过《工商业与人权国家行动计划》。

119.科特迪瓦欢迎西班牙推出公共安全法,并对身份检查采取比例原则和非歧视原则。

120.克罗地亚赞扬西班牙致力于消除性别歧视。

121.古巴注意到西班牙更新了监管框架,并发展了人权文书和实践。

122.塞浦路斯赞扬西班牙恢复全民公共医疗,祝贺西班牙主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五届缔约方会议。

123.捷克支持西班牙在防止暴力侵害妇女问题上所做努力。

124.丹麦赞扬西班牙的《工商业与人权国家行动计划》。

125.吉布提欢迎西班牙批准了区域和国际性文书并为赋权妇女做出努力。

126.多米尼加共和国肯定西班牙为打击种族歧视和仇外通过了立法修正案。

127.厄瓜多尔肯定西班牙通过了关于妇女权利、残疾人和2030年议程的多项计划和立法。

128.阿尔及利亚欢迎西班牙通过《工商业与人权国家行动计划》,并采取立法措施保护妇女免遭暴力侵害。

129.斐济欢迎西班牙为应对气候变化采取的行动,包括通过了气候变化国家适应计划。

130.法国欢迎西班牙在性别平等、儿童权利和移民问题上取得的进步。

131.加蓬欢迎西班牙与人权高专办和人权理事会机制进行的合作。

132.格鲁吉亚赞赏西班牙为保护和赋权妇女采取的立法措施。

133.德国始终关切西班牙的庇护制度和该国可能对“公共安全和秩序”一语的宽泛解释。

134.加纳赞扬西班牙设立了国家警察部门人权办公室。

135.希腊赞扬西班牙为打击一切形式不容忍所做的努力。

136.海地认识到西班牙为在本国境内和境外人权改善所做努力。

137.洪都拉斯欢迎西班牙《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对西班牙生效。

138.冰岛欢迎西班牙致力于人权,并欢迎该国在提交的普遍定期审议国家报告中大致列出的有关步骤。

139.印度欢迎西班牙在《吉普赛人社会包容国家战略》下取得的进展。

140.印度尼西亚赞扬西班牙取得大跨步进展,确保妇女在政治上享有较高的代表比例。

141.关于对妇女的性暴力问题,西班牙代表团指出,目前正着手进行一份刑法修正案初稿的工作,以加强对人身自由和性完整的保护。

142.关于法律专业人员的培训,2018年通过的一项皇家法令规定在法官和检察官教育中纳入关于性别暴力的专门培训。

143.政府正在制定一项新的平等机会战略计划。此外,2019年通过的一项皇家法令加强了薪酬平等的权利,是朝着男女在工作和就业中待遇和机会完全平等迈出的重要一步。

144.自2015年以来,西班牙通过了立法,将作出性同意的年龄提高到16岁,加强对儿童色情制品的惩罚,并加强免受互联网暴行的保护。西班牙目前正在起草一份全面保护儿童免受暴力侵害的法案。此外,监察员办公室内由一名副监察员协调有关儿童权利的案件。

145.西班牙采取了各种措施来改善无人陪伴的未成年人的状况。除其他改革外,西班牙还在着手修改年龄评估程序。

146.代表团强调指出,2018年设立了消除儿童贫困问题高级专员职位以及受抚养儿童津贴,2019年又将津贴增加了17%。西班牙计划制定2019-2023年防止和消除贫困和社会排斥问题国家战略

147.在打击种族歧视、仇外和其他形式不容忍的努力方面,平等待遇和非歧视法律草案将重新提交新一届议会。代表团提到为改善罗姆人的处境和满足非洲人后裔的需求而采取的措施,并强调在西班牙不存在种族刻画做法。。

148.关于住房,2019年3月通过的一项皇家法令改善了与社会服务部门的协调,以便在执行驱逐令时保护弱势群体。2015年,建立了一个社会住房基金,为那些因未支付抵押贷款而被驱逐的人提供租赁住房。《2018-2021年国家住房计划》中规定了房租补贴方案。

149.西班牙最后重申对普遍定期审议的承诺以及对整个联合国人权机构的承诺,指出这些机构的独立性和公信力必须得到保证。

二.结论和/或建议

150.西班牙对下述建议的答复将纳入人权理事会第四十四届会议通过的结果报告:

150.1采取全面行动,落实西班牙在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期间接受的建议(索马里);

150.2批准《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孟加拉国)(科摩罗)(洪都拉斯)(莱索托)(塞内加尔)(斯里兰卡);按照以前的建议,批准《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土耳其);批准《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并在可持续发展目标8、10和16中加以推进(巴拉圭);

150.3考虑批准《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考虑加入《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埃及);探讨批准《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的可能性(尼日尔);设想批准《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吉布提);努力促成批准《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佛得角);

150.4在可持续发展目标16和17的框架内,建立一个常设国家机制,以落实人权机制的报告和建议(巴拉圭);

150.5建立一个监测系统,确保条约机构和人权理事会机制提出的建议得到落实和尊重(海地);

150.6进一步加强与人权条约机构的有效合作,定期报告相关文件的执行情况(土库曼斯坦);

150.7在为联合国条约机构选举挑选国家候选人时,采用公开、择优的程序(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150.8特别注意非洲人后裔问题专家工作组对西班牙提出的建议(刚果);

150.9在新政府和加泰罗尼亚人民及其机构之间发起建设性对话(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150.10确保在政府2020年提交的经审查的国家自主贡献中体现人权方针(斐济);

150.11加快完成协商,以编制第二个国家人权计划(格鲁吉亚);

150.12完成第二个国家人权计划的制订工作(希腊);

150.13迅速通过第二个国家人权计划,这份计划无疑将加强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机构和规范体系(毛里塔尼亚);

150.14在内阁部长会议于2018年12月通过关于制订第二个国家人权计划初步报告的基础上,完成这份计划的制订工作(爱尔兰);

150.15继续努力编制第二个国家人权计划(卡塔尔);

150.16通过第二个国家人权计划(摩尔多瓦共和国);

150.17考虑加快完成制订第二个国家人权计划(柬埔寨);

150.18继续执行《实施可持续发展目标和2030年议程行动计划》中规定的措施(多米尼加共和国);

150.19重开马德里儿童问题监察员办公室,加强国家监察员办公室处理儿童投诉的能力,响应儿童权利委员会关于增加对儿童投资的呼吁(爱尔兰);

150.20重开儿童问题监察员办公室,对一切形式的虐待儿童行为采取行动(摩尔多瓦共和国);

150.21重新考虑设立专门的儿童问题监察员办公室的可能性(波兰);

150.22加强监察员办公室的能力,以便充分回应儿童的投诉(斯洛文尼亚);

150.23使加泰罗尼亚关于礼拜场所的立法符合国际人权法(巴基斯坦);

150.24继续努力打击对弱势群体的一切形式歧视,例如残疾人、移民、难民和非洲人后裔,特别是在获得就业、住房和医疗保健方面(加蓬);

150.25批准一项关于平等待遇和不歧视的综合法律(洪都拉斯);

150.26采取进一步措施,解决种族主义和不容忍问题,特别是仇外和仇视伊斯兰现象,包括为此与其他国家进行合作(印度尼西亚);

150.27加强措施,解决对少数群体的一切形式歧视,包括向消除种族或族裔歧视委员会提供充足的资源,使其能够有效和独立地执行任务(马来西亚);

150.28确保为打击种族歧视的方案分配足够的财政资源(菲律宾);

150.29落实消除种族或族裔歧视委员会的工作(约旦);

150.30打击目前对某些群体的事实上的歧视(约旦);

150.31采取进一步措施促进容忍和不歧视(亚美尼亚);

150.32继续打击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和其他形式的不容忍(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150.33在法律和实践中保障各部门均不存在对有移民背景人员的歧视(布基纳法索);

150.34继续开展打击种族歧视行为的举措,更好地保障少数群体的权利(中国);

150.35继续做出多部门努力,通过向受害者提供援助和保护,确保不歧视(哥伦比亚);

150.36向消除种族或族裔歧视委员会提供必要的财政资源,使其能够有效和独立地履行任务(哥斯达黎加);

150.37继续努力打击歧视(塞浦路斯);

150.38采取有效措施打击一切形式歧视,特别是针对非洲人后裔的种族歧视(吉布提);

150.39通过反对一切形式歧视特别是族裔和种族歧视的明确和专门的法律(科摩罗);

150.40加倍努力消除一切形式歧视,打击仇恨言论、仇外现象和种族歧视(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150.41继续努力打击仇恨犯罪,采取措施确保结束族裔和种族刻画做法和一切形式的种族歧视(加纳);

150.42通过一项全面的反仇恨犯罪立法,规定对受害者提供援助、保护和恢复原状(巴基斯坦);

150.43制定法律和政策,惩罚和防止仇恨犯罪和歧视,并促进对社会多样性的尊重(泰国);

150.44继续有关打击对外国人的仇恨言论和种族主义的努力(突尼斯);

150.45预防、调查和起诉仇恨犯罪,包括因受害者宗教或信仰引发的此类犯罪,投入更多资源来了解出于仇外心理或受害者宗教或信仰动机的骚扰和暴力问题(美利坚合众国);

150.46通过反仇恨立法(约旦);

150.47采取更多措施打击仇恨言论、仇外和种族歧视(埃及);

150.48通过一部普遍的反歧视立法,包括打击种族主义(科特迪瓦);

150.49在立法中纳入措施,禁止安全政策中的种族刻画做法,包括取消基于族裔和种族刻画的身份检查(墨西哥);

150.50采取有效措施,结束基于族裔和种族刻画的身份检查(斯洛伐克);

150.51明令禁止进行基于族裔和种族特征的身份检查,并考虑通过一项关于不歧视的法律(厄瓜多尔);

150.52继续有关修订登记性别变化要求和打击基于性取向、性别认同或表达以及性特征的歧视的立法举措(冰岛);

150.53发起提高认识和媒体宣传运动,以有效打击对吉普赛人、非洲人后裔、残疾人、移民、难民和寻求庇护者的负面成见(巴拿马);

150.54继续采取措施预防、减少和治理污染,作为国家适应气候变化行动计划的一部分(摩洛哥);

150.55确保本国气候变化适应和减缓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要促进性别平等并兼顾残疾问题,符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2015-2030年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斐济);

150.56颁布适当的国家立法,确保西班牙个人和公司不非法参与掠夺西撒哈拉的资源(纳米比亚);

150.57不从事任何未经西撒哈拉人民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的与西撒哈拉领土有关的经济活动(纳米比亚);

150.58确保本国政策、立法、条例和执行措施有效防止和应对企业在冲突局势(包括外国占领局势)中卷入侵权行为的高风险(巴勒斯坦国);

150.59确保在开发西撒哈拉自然资源时充分执行《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东帝汶);

150.60不要在西撒哈拉领土内从事任何未经该领土人民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的经济活动或与该领土有关的经济活动(东帝汶);

150.61废除单独监禁制度,禁止超过15天的单独监禁(卢森堡);

150.62根据国际人权法,对单独监禁制度采取进一步的保障措施,并确保这一制度不适用于青少年(奥地利);

150.63使本国有关酷刑和单独监禁的立法符合国际标准(捷克);

150.64使酷刑和强迫失踪的定义完全符合《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确保酷刑和虐待得到有效补救,并加强起诉此类罪行的框架(列支敦士登);

150.65考虑审查酷刑和强迫失踪的定义,使之与国际文书相符(马耳他);

150.66确保所有关于安全部队实施酷刑或其他虐待的指控都得到迅速、彻底和公正的调查;涉嫌参与者在民事法庭得到起诉;受害者得到充分赔偿(荷兰);

150.67修改《刑法》第174条的内容,以取消对严重和不严重酷刑的区分,并使之与国际标准相一致(巴拿马);

150.68向国家预防机制提供充分履行任务所需的充足财政资源(乌克兰);

150.69通过适当的立法或司法措施,按照《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的规定,实现强迫失踪的刑罪化,推动国家体系改革,以便能够对强迫失踪进行彻底和公正的调查(阿根廷);

150.70在国家立法中实现酷刑的刑罪化,以充分符合《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第1条的规定(智利);

150.71考虑采取措施解决西班牙监狱过度拥挤问题(俄罗斯联邦);

150.72增加儿童问题专门法官的人数,确保该国有专门的少年法庭和对儿童友好的程序(卢森堡);

150.73加强对专门从事少年司法及其诉讼的法官的培训,使他们考虑到儿童和青少年的需要(智利);

150.74建立有别于成人法庭的少年法庭(科摩罗);

150.75保障受害者获得真相、正义和赔偿的权利,确保历史记忆法得到实施(法国);

150.76对内战和独裁统治的所有受害者确保了解真相、伸张正义和获得赔偿的权利并保证不再重犯,根据国际法调查所犯罪行(瑞士);

150.77继续努力保护历史上遭受不公正对待者的权利,今后在国家和国际层面努力防止发生此类罪行(亚美尼亚);

150.78鉴于历史记忆法承载的高度人文价值,继续就该法采取一切有关的立法和组织措施(黎巴嫩);

150.79加紧努力,确保更好地执行立法措施,打击有罪不罚现象,并为暴力侵害妇女和女孩行为的受害者提供立即获得补救和保护的途径(波兰);

150.80采取措施确保尊重表达及结社自由权(加纳);

150.81确保《保护公共服务基本法》不会侵犯表达和集会自由(冰岛);

150.82确保人们充分享有表达自由权和和平集会权(埃及);

150.83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依照本国根据《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一条具有的义务,保障和平集会权(比利时);

150.84修订《刑法》,确保其中规定的罪行符合国际公认的定义,以保障表达和意见自由(比利时);

150.85审查有关侮辱王室和冒犯宗教感情的刑事罪名的法律,审查第9/1983号组织法和公民安全组织法,以保护表达自由和和平集会权(加拿大);

150.86依照《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充分承认和平集会权上取得进展(哥伦比亚);

150.87确保充分尊重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参与公共事务和表达自由的权利,确保旨在控制抗议和和平集会的所有措施符合本国的国际义务(哥斯达黎加);

150.88依照国际和欧洲标准,确保尊重表达自由权(塞浦路斯);

150.89采取措施保障人们能够行使表达以及和平结社和集会自由(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150.90确保公共安全法第36.6和37.4条的实施以及第14/2019号皇家法令的实施不会损害公民抗议的权利(德国);

150.91保障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并确保政府在公众抗议或示威时采取行动方面应充分尊重本国的国际义务(墨西哥);

150.92采取进一步措施,确保表达自由与和平集会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并切实调查所有关于安全部队过度使用武力的指控(意大利);

150.93改革2015年3月30日关于保护公民安全的组织法和1983年7月15日关于集会权的组织法,并制定执法行为条例(瑞士);

150.94确保充分享有集会和结社自由权以及言论自由权,并确保所有措施符合国际标准(捷克);

150.95确保对警察针对公众示威参与者的不当行为进行独立和有效的调查(俄罗斯联邦);

150.96追究对记者犯罪或以其他方式破坏表达自由者的责任,无论他们是非国家行为者还是国家行为者(美利坚合众国);

150.97根据关于限制言论自由的必要性和相称性的国际标准,将诽谤非刑罪化,并将其列入《民法》(卢森堡);

150.98根据关于限制言论自由的必要性和相称性的国际标准,将诽谤非刑罪化,并将其纳入《民法》范畴(马尔代夫);

150.99继续参与国际选举监督工作(黎巴嫩);

150.100西班牙在法律和实践中确保宗教少数群体享有宗教或信仰自由,以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权,包括无法享受养老金制度的新教牧师(海地);

150.101西班牙在法律和实践中为所有宗教的信徒保障宗教或信仰自由,根除法律中针对宗教少数群体成员的所有宗教歧视(所罗门群岛);

150.102继续采取积极步骤,确保宗教自由和保护少数民族(巴林);

150.103确保宗教或信仰自由,从法律和实践中根除所有对宗教少数群体成员的宗教歧视的原因(孟加拉国);

150.104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立法措施,确保保护女性人权维护者免遭暴力和污名化(澳大利亚);

150.105进一步努力遏制贩运人口现象(伊拉克);

150.106采取立法措施,将明知提供性服务的人可能是人口贩运的受害者而购买和使用性服务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北马其顿);

150.107提高认识,加强对负责人员的培训,以便更好地识别贩运人口事件(菲律宾);

150.108进一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和打击贩运人口,特别是贩运妇女和女童行为(摩尔多瓦共和国);

150.109继续努力制定一项由恐怖主义和有组织犯罪情报中心协调的战略计划,打击人口贩运活动(罗马尼亚);

150.110制定和实施各项战略,打击一切形式的人口贩运和奴役,并加强对贩运人口活动妇女受害者的保护(多哥);

150.111如打击人口贩运行动专家组2018年报告所述,制定和实施一项充分应对一切形式人口贩运的国家行动计划(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150.112实施一项新计划,解决以性剥削为目的的贩运人口问题,包括继续努力确保起诉贩运者,为主管当局进行识别和支持受害者的培训(澳大利亚);

150.113继续加强努力,打击贩运人口、儿童贫困和辍学现象(黎巴嫩);

150.114考虑通过一项行动计划,打击以劳动和性剥削为目的的人口贩运活动,特别贩运妇女和女童的活动(巴西);

150.115加紧努力打击贩运人口活动,促进打击以劳动剥削为目的的贩运人口活动方面的欧洲和国际合作,(保加利亚);

150.116继续加强打击贩运人口活动,并通过一项涵盖所有形式贩运和奴役的全面立法,起诉和惩罚责任人,并为受害者提供全面补救(列支敦士登);

150.117根据可持续发展目标5、8和16,通过一项考虑到所有形式的贩运和奴役的综合法律,并通过和实施关于贩运人口问题的战略计划(巴拉圭);

150.118采取措施防止和打击人口贩运和性剥削,包括减少需求,确保实施能够系统起诉这些罪行的立法(瑞典);

150.119推出全面立法,遏制一切形式的人口贩运,以对受害者的补救为重点(马来西亚);

150.120继续采取措施打击人口贩运活动,同时保障受害者的司法权(尼泊尔);

150.121继续努力打击贩运人口活动,同时确保受害者的权利得到保护(尼日利亚);

150.122继续努力打击贩运人口活动,从对贩运行为的调查、起诉和惩罚直到对受害者的补救(阿尔巴尼亚);

150.123通过一项国家行动计划,打击以劳动剥削为目的的人口贩运,并改进对贩运受害者的识别和援助(孟加拉国);

150.124考虑到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和自然单位,向家庭提供支持和保护(埃及);

150.125保障工会代表权,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对参与罢工的工人提起刑事诉讼(墨西哥);

150.126加强解决失业问题和促进体面就业的政策,特别是在年轻人和罗姆人中间(秘鲁);

150.127落实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的建议,加紧努力减少失业,确保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并通过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全体人口,包括最弱势群体(白俄罗斯);

150.128采取措施,打击就业中的横向和纵向隔离现象(克罗地亚);

150.129通过提供适当的培训和支持方案,继续实施和扶持解决年轻人就业率低的措施(毛里求斯);

150.130实施正义和社会平等政策(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150.131保证人口较少的地区也能获得保健和教育(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150.132在使社会制度适应老年人需求方面取得进展(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150.133继续努力确保社会保障制度覆盖所有人(佛得角);

150.134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以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中国);

150.135采取必要措施扩大养老金覆盖范围,特别重视处境最困难的人口和群体(哥伦比亚);

150.136推动为弱势家庭广泛修建社会保障住房(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150.137通过一项与住房权有关的立法框架,尤其是确保被驱逐者能够获得补偿或其他体面的住房,被告知驱逐决定,并获得有效的司法补救(阿尔及利亚);

150.138考虑通过一个新的全面法律框架,保证所有生活在西班牙的人不受歧视地平等获得医疗保健服务(马耳他);

150.139加倍努力确保弱势人群包括少数群体能获得优质保健、社会保障和教育(菲律宾);

150.140继续切实执行第7/2018号皇家法令,争取实现全民公共医疗保健(越南);

150.141建立一个机制,确保妇女获得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服务时不会因以良心为由拒绝提供堕胎服务而受到阻碍(冰岛);

150.142有效确保所有妇女,特别是青少年获得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服务(安哥拉);

150.143促进普及儿童公立教育(洪都拉斯);

150.144加强措施,解决大量高中生辍学问题,特别是弱势背景儿童的辍学问题(缅甸);

150.145考虑采取措施,通过解决可能影响过早辍学决定的社会经济因素,降低中等教育的高辍学率和留级率(斯里兰卡);

150.146通过一项战略,降低中学的高辍学率和减少隔离现象,特别是针对弱势群体包括移民人口和非洲人后裔的这些现象(巴哈马);

150.147将全面的性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丹麦);

150.148继续采取切实步骤促进和保护妇女权利,包括有移民背景的妇女的权利(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150.149继续努力制定打击一切形式性别暴力的立法措施(列支敦士登);

150.150继续努力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向负责处理和调查该领域案件的司法机构提供适当培训,并确保向暴力受害者及其家人提供充分援助(法国);

150.151继续努力防止性别暴力,并实施妇女赋权项目(格鲁吉亚);

150.152考虑建立专门的中心,以便所有性暴力幸存者能够得到专门小组的全方位援助(冰岛);

150.153进一步加强实施为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颁布的积极立法(印度);

150.154加大旨在减少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努力,尤其是在打击性别暴力国家契约已经通过之后(摩洛哥);

150.155加强处理普遍存在的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包括性暴力的措施(菲律宾);

150.156继续努力消除对妇女和女童的暴力和歧视,并确保她们在社会所有部门增加参与和代表性(大韩民国);

150.157继续开展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举措(罗马尼亚);

150.158采取进一步行动,促进和保护妇女人权,包括防止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日本);

150.159加大力度解决性别暴力问题,包括有关当局切实执行相关政策,并考虑将其他形式的性别暴力纳入组织法(泰国);

150.160强化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措施,确保受害者能够立即获得补救和保护,并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安哥拉);

150.161继续促进性别平等,消除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行为(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150.162继续加强性别平等,消除各种形式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利比亚);

150.163根据《防止性别暴力综合保护措施基本法》,向负责调查性别暴力案件的司法机构提供有效培训(克罗地亚);

150.164继续开展有效行动,打击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古巴);

150.165采取进一步措施,为调查性别暴力的执法人员和司法机构提供有效培训(捷克);

150.166建立专门中心,援助所有性暴力幸存者(捷克);

150.167确保性别暴力的受害者能够立即获得补救和保护(丹麦);

150.168根据现行法律,向负责调查性别暴力案件的司法机构提供有效培训,并评估其运作情况,以确定和鼓励最佳做法,并确保对未克尽职守的情况追究责任(马耳他);

150.169按照国际人权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专门的中心和危机中心,以便性暴力幸存者及其家人能够获得充分的信息以及全面的治疗和应对服务(荷兰);

150.170继续采取具体措施,防止基于性别的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行为,包括家庭暴力,并确保遭受暴力侵害的妇女和女童能够获得补救和保护(意大利);

150.171对从事暴力受害者妇女全面保护工作的人员加强专门培训(斯洛文尼亚);

150.172继续努力打击家庭暴力(突尼斯);

150.173考虑采取进一步措施,使家庭暴力案件得到尽职处理,包括为法官和执法当局提供培训等(土耳其);

150.174继续减少性别暴力的受害者人数,给予他们诉诸司法的机会,并逐步消除男女之间的工资差距(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150.175继续加强努力,遏制因伴侣或前伴侣实施暴力而致很多妇女死亡的现象(澳大利亚);

150.176确保性别暴力受害者能够立即获得救济和保护(奥地利);

150.177根据打击性别暴力国家契约的规定,继续执行打击家庭暴力的措施,并向这种暴力的受害者提供充分的援助(保加利亚);

150.178考虑采取进一步行动消除男女薪酬差距,提高妇女的政治代表性(希腊);

150.179推行旨在改善劳动力市场性别平等的政策,加强在公司和公共行政部门适用劳动法,以确保真正和有效的平等(毛里求斯);

150.180进一步采取措施消除男女薪酬差距(缅甸);

150.181审查有关促进女性就业的法律和政策(约旦);

150.182继续提高政府中的妇女比例(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150.183制定必要的立法,继续确保妇女在经济和商业生活中享有平等(哥伦比亚);

150.184继续巩固国家机制,促进妇女更大程度的参与和平等(多米尼加共和国);

150.185确保妇女在经济和企业生活中享有真正和有效的平等,包括为此颁布性别平等法,确保企业和公共行政部门中的透明度(挪威);

150.186更新关于平等机会的战略计划,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性别平等工具(黑山);

150.187考虑创建一个吸引全体利益攸关方参加的委员会,继续促进性别平等(秘鲁);

150.188采取措施,确保在国家立法中全面有效地履行关于性别平等的国际和区域义务(瑞典);

150.189进一步加强打击歧视和促进性别平等的努力(越南);

150.190在立法过程中,就性别相关问题与包括妇女组织在内的民间社会进行系统协商(奥地利);

150.191采取进一步举措赋权妇女(巴林);

150.192制定战略,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实现性别平等,包括就业和薪酬平等(古巴);

150.193进一步促进性别平等(塞浦路斯);

150.194增加资源分配,确保向有困难儿童的家庭提供充分的支持和援助(菲律宾);

150.195增加用于儿童和青少年保护系统的年度预算(索马里);

150.196审查与未成年人有关的刑事立法,使其符合国际标准(约旦);

150.197采取必要步骤,使适用于未成年人的刑事立法符合国际标准(阿尔巴尼亚);

150.198确保儿童在权利受到侵犯时,能够求助于可利用的有效投诉机制和实体,获得信息和法律支持(比利时);

150.199继续保护儿童权利,继续制订保护儿童免遭暴力的法案(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150.200加快通过保障全面保护儿童免受暴力侵害的立法,并确保其在各级实施(马尔代夫);

150.201确保建立方便儿童举报性剥削和性虐待的渠道(葡萄牙);

150.202通过一项立法,保证全面保护儿童免受暴力侵害,并确保在各级适用该法(巴勒斯坦国);

150.203按照儿童权利委员会在2018年结论性意见中的建议,迅速通过保护儿童和消除暴力侵害儿童的一般法(乌拉圭);

150.204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在受害者是儿童和青少年的情况下加快司法程序,特别是对性虐待案件,同时保护他们的身份,避免与被告接触(乌拉圭);

150.205继续改革特别法,在暴力侵害儿童案件中提供全面保护(利比亚);

150.206加快通过保障全面保护儿童免遭暴力的立法(乌克兰);

150.207进一步确保包括移民儿童在内的全体儿童都能接受教育(印度尼西亚);

150.208继续努力确保保护儿童不因非法移民和贩运活动而受剥削(缅甸);

150.209考虑到保护和促进移民儿童权利的特殊需要,加强对移民的支助服务(尼泊尔);

150.210根据国际法,制定一项关于确定无人陪伴的移民和难民儿童年龄的方法的规程,并确保该程序仅在对声称的年龄有严重怀疑的情况下使用(巴拿马);

150.211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目标10和16.2,保护无人陪伴的移民儿童,避免违反人权标准的年龄确定测试(巴拉圭);

150.212继续努力保障所有儿童接受全纳教育的权利,包括属于少数群体的儿童或移民儿童(塞内加尔);

150.213加大努力,增加移民儿童获得教育和及时法律保护的机会(柬埔寨);

150.214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保护儿童特别是吉普赛儿童和移民儿童免于贫困和性剥削(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150.215停止使用未经核准强制遣返移民的程序(俄罗斯联邦);

150.216根据《儿童权利公约》第26条,申明父母有权选择应给予其子女的教育类型(所罗门群岛);

150.217承认根据国际法,国家没有合法权力强制规定所有儿童接受常规教育,个人有权寻求替代教育形式(所罗门群岛);

150.218将男女最低结婚年龄都提高到18岁(布基纳法索);

150.219继续加强打击对罗姆人的歧视,特别关注儿童贫困和辍学问题(法国);

150.220审查非洲人后裔问题专家工作组在2018年访问西班牙后所写报告(A/HRC/39/69/Add.2)中提出的几项建议,与代表这些人群的民间社会团体协商,以期通过这些建议(海地);

150.221进一步改进罗姆人获得住房、保健和就业的机会(印度);

150.222审查法律,以消除所有针对少数民族的种族歧视案件(巴基斯坦);

150.223进一步努力保障弱势群体――包括移民、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的平等和不歧视,并确保他们在教育、就业、住房和保健等领域充分享有经济和社会权利(大韩民国);

150.224争取使吉普赛人切实取得平等(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150.225继续努力消除对罗姆人和吉普赛人的歧视,特别是在就业、住房、卫生和教育方面(阿尔巴尼亚);

150.226制定和实施特别措施,确保非洲人后裔在公共部门和政府机构有平等参与机会(哥斯达黎加);

150.227加强罗姆人融入社会的措施,特别是让他们获得教育、保健和就业,并确保他们参与政治和社会生活(古巴);

150.228继续加强措施打击对语言少数群体的歧视,特别是对罗姆人和非洲人后裔的歧视(莱索托);

150.229加大努力,让残疾人融入社会,并消除限制这一点的所有障碍(苏丹);

150.230继续努力推进残疾人权利(突尼斯);

150.231继续努力促进儿童、残疾人和妇女的权利,并促进西班牙国际发展合作署在这些方面的活动(土库曼斯坦);

150.232加强正在进行的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的努力(塞浦路斯);

150.233加强努力,查明和防止残疾妇女和女童、特别是患有智力或社会心理残疾的妇女和女童所受多种形式的歧视并为此提供保护,分配足够的资源支持这些努力(斐济);

150.234禁止对残疾人的强制性机构安置和强迫治疗(约旦);

150.235继续努力确保教育中心拥有必要的资源,使残疾学生能够在尽可能好的条件下参加这些中心(希腊);

150.236继续促进残疾人的权利,确保全纳教育及卫生保健服务和设施的可得性(马来西亚);

150.237确保所有残疾人都能获得保健服务(黑山);

150.238加强对残疾人的全纳教育(秘鲁);

150.239确保残疾儿童能切实行使受教育权、自主权和参与权(卡塔尔);

150.240进一步分析和考虑修改法律和政策,通过采用法定配额制促进残疾人就业(塞尔维亚);

150.241使关于残疾人权利及其社会融入的一般法和关于个人自主的法律与《残疾人权利公约》相符(智利);

150.242采取措施,保证残疾人和非正常移民能够获得医疗服务(阿尔及利亚);

150.243确保所有法院或检察官不得适用被西班牙司法机关总理事会禁止的亲子疏离综合症的概念(乌拉圭);

150.244采取进一步措施捍卫移民、难民和寻求庇护者的权利(尼日利亚);

150.245采取切实步骤保护和促进移民、寻求庇护者和贩运人口活动受害者的权利(巴基斯坦);

150.246继续与欧洲联盟采取协调行动,保护移民人权,同时注意到人权条约机构和其他联合国实体表达的关切(日本);

150.247采取立法和监管措施切实打击对特定群体的歧视,特别是对移民、难民和寻求庇护者的歧视(多哥);

150.248继续加强旨在保障充分享有移民权利的措施,调查和惩罚仇恨言论和其他歧视移民的行为,特别是警察、司法和监狱和移民服务机构官员实施的这些行为(阿根廷);

150.249确保以符合国际法和尊重不推回原则的方式,配置足够的资源来支持外来移民和寻求庇护者(加拿大);

150.250进一步努力打击歧视,特别是对移民的歧视(伊拉克);

150.251考虑取消对移民和寻求庇护者的一切形式的拘留,建立开放的、资源充足的临时住所,以便在处理寻求庇护者的申请期间对其进行人道主义收容(阿富汗);

150.25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根据《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和第十二条,没有人被排除在保健服务之外,特别是非正常移民不受歧视地获得保健(洪都拉斯);

150.253采取步骤确保包括移民在内的少数群体能够获得保健服务(马来西亚);

150.254采取步骤,向非正常移民提供所有必要的保健服务(斯里兰卡);

150.255确保移民和难民获得基本服务,并承诺足够的资源,使当局能够公平有效地评估寻求庇护者的诉求(美利坚合众国);

150.256采取必要步骤,确保所有移民不受歧视地获得所有必要的保健和教育服务(阿富汗);

150.257在处理非正常移民的案件时,向他们提供临时人道主义住所,作为拘留的替代办法(洪都拉斯);

150.258采取进一步有效措施,保护移民和寻求庇护者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并确保获得适足的生活水平(葡萄牙);

150.259确保有关非正常移民、难民和寻求庇护者的移民程序和程序保障符合国际人权义务,特别是在休达和梅利利亚自治市(加拿大);

150.260改革《庇护法》,以便建立快速有效的程序,招聘新的行政人员,建立针对具体部门的工作人员培训,并更新技术系统(德国);

150.261改善寻求庇护者的条件(伊拉克);

150.26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移民和寻求庇护者享有受教育权并获得必要的保健(苏丹);

150.263确保庇护和移民政策充分尊重国际法,包括寻求庇护的权利(瑞典);

150.264确保尽快处理庇护申请,行政部门共同努力,从而保证寻求庇护者和难民能够充分获得社会保护和服务(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150.265采取进一步措施,改善寻求庇护者、特别是儿童在休达和梅利利亚接待中心的居留条件,并审查诉讼期限以及驱逐做法(奥地利);

150.266考虑制订关于确定未成年寻求庇护者、移民和难民年龄的规程(秘鲁);

150.267防止对无证移民和寻求庇护者剥夺自由(菲律宾);

150.268采取具体步骤,改善人口稀少地区的居民获得保健和教育服务的机会(巴哈马);

150.269继续当前的努力,确保根据国际最佳做法改善目前拘留和驱逐非正常移民的安排(加纳);

150.270确保充分尊重保护移民和寻求庇护者权利的国际义务,特别是不推回原则(瑞士);

150.271确保有效执行庇护立法,移民政策要尊重不推回原则(阿富汗);

150.272考虑修订立法,保证寻求庇护者能够不受歧视地诉诸公平和个案式的评估程序,并获得免遭推回的保护(巴西);

150.273结束对寻求庇护者和移民的一切形式的集体驱逐和推回做法(科特迪瓦);

150.274加强庇护制度,确保充分遵守不推回原则(塞浦路斯);

150.275确保所有寻求国际保护的人都能:利用公正和个案式的评估程序;不受歧视地受保护不被遣返;能诉诸一个独立的机制来中止驳回的决定;特别是禁止在休达和梅利利亚实行通过简易程序遣返移民的做法(厄瓜多尔)。

151.本报告所载的所有结论和/或建议反映了提交国和/或受审议国的立场。这些结论和/或建议不应理解为得到了整个工作组的赞同。

Annex

Composition of the delegation

The delegation of Spain was headed by the State Secretary for Foreign Affairs, H.E. Mr. Fernando Valenzuela Marzo and composed of the following members:

From the Ministry for Foreign Affairs, European Union and Cooperation:

•Mr. Marcos Gómez Martínez, General Director for United Nations and Human Rights;

•Ms. Adela Díaz Bernárdez, Human Rights Director;

•Mr. Carlos Entrena Moratiel, Advisor;

•Ms. Clara Cabrera Brasero, Human Rights Assistant Director;

•Ms. Mireya García de Murcia, Human Rights Technical Assistant.

Ministry of Justice:

•Mr. Alfonso Ramos de Molins Sainz de Baranda, State Defender, Constitutional and Human Rights General Secretary;

•Mr. Mario Hernández Ramos, Constitutional Law Professor Minister’s Cabinet Advisor;

•Ms. Mrs. Virginia García Aller, Attorney and State Secretary’s Advisor;

•Ms. Irene Fuentetaja Cobas, Deputy Director for Justice Affairs.

Ministry of Interior:

•Mr. Ángel García Navarro, Head of the General Sub-Directorate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mmigration and Foreigners;

•Mrs. María Boloqui, Office of Asylum and Refuge.

Ministry of Transport, Mobility and Urban Agenda:

•Ms. Helena Beunza Ibáñez, Secretary General of Housing;

•Ms. Angela de la Cruz Mera, Deputy Director General of Urban Policies.

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Training:

•Mrs. Purificación Llaquet Baldellou, Vocal Advisor to the Technical Cabinet of the State Secretariat of Education;

•Mrs. Nuria Manzano Soto. Director of the National Center for Educational Innovation and Research.

Ministry of Labor and Social Economy:

•Mr. Francisco Javier Marco Cuevas, Technical Advisor in the General Sub-Directorate for Inter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in charge of UN affairs;

•Mrs. Consolación Rodríguez Alba, Deputy Director General of Normative Planning at the Ministry of Employment, Inspector of Labor and Social Security.

Ministry of Inclusion, Social Security and Migration:

•Mr. Nicolás Marugán Zalba, Deputy Director General of Humanitarian Assistance Programs and Migration Centers, at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Migration.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and Digital Transformation:

•Mr. Andrés Valverde Álvarez, S.G. of legislation of credit institutions and payment services, General Secretariat of the Treasury and International Financing;

Ministry of Equality:

•Mr. David Lafuente, Adviser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quality.

Ministry of Health:

•Ms. Esther Medina Bermejo, Head of Service, Support Unit of the General Directorate of Public Health, Quality and Innovation.

Ministry of Social Rights and 2030 Agenda:

•Ms. Dolores Ruiz Bautista, Deputy Director General of Social Programs, General Directorate of Services for Families and Children;

•Ms. Monserrat Coleto Raposo, Deputy Director General for Coordination and Planning, General Directorate for Disability Policies.

Office of the High Commissioner for the fight against child poverty:

•Mr. D. Albert Arcarons Feixas, Technical Advisor.

General Council of the Judiciary:

•Mr. Juan Manuel Fernández Martínez, Member;

•Mr. D. Pedro Félix Álvarez de Benito, Director of 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Service.

Permanent Mission of Spain before the United Nations Office with headquarters in Geneva:

•Mr. Cristóbal González-Aller Jurado, Ambassador Permanent Representative to the United Nations Office and othe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based in Geneva;

•Mr. Carlos Dominguez Díaz, Deputy Permanent Representative Ambassador;

•Mr. Emilio Pin Godos, Embassy Counselor;

•Mr. Pablo Nuño García, First Secretary;

•Ms. Estíbaliz López de Goicoechea, First Secretary.